| 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2026-00091 | 主题分类 | 政策及解读 |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2026-04-20 | 发布日期 | 2026-04-20 |
| 标 题 | 政策解读|临夏市高龄津贴政策解读 | ||
一、什么是高龄津贴?
针对80周岁以上临夏市户籍的(含80周岁)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政策,其目的是帮助老年人提高生活质量。
二、申请条件
凡是年满80周岁且具有临夏市户籍的老年人,均可申领高龄津贴。如户口迁出所在社区,要主动向社区申请取消,并向户口迁入地提出申请。
三、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80-89周岁每人每月25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60元;100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100元
四、怎么申请高龄津贴?
线下申请方式:
⑴申请: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
⑵审核:社区对老人信息进行核对,公示,报街道审核。
⑶审批:街道汇总高龄津贴人数并形成电子档和文本档报市民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财政部门。
⑷发放:市财政部门审核后按月由银行代发至个人一卡通账号。
五、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复印件
(3)本人社保卡(一卡通)复印件
(4)2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
(5)高龄津贴申请表(无需自带,该表由社区提供)
线上申请方式:
搜索微信小程序“临夏州高龄津贴助手”,即可打开并进入小程序。
六、变更处理
享受高龄津贴待遇的老年人在省内跨县级行政区域户籍迁移的,应在30日内主动到新的居住地村(居)委会进行变更申请。户籍迁出的当月津贴由迁出地发放,自迁出次月起的津贴由迁入地发放。享受高龄津贴待遇的老年人长期居住在外地的,应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居委员会备案,并建立有效的联系渠道和方式。
七、停止发放
对已享受高龄津贴的对象,在核查中超过1个月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可暂停发放,待取得联系并核实确认后再予以补发。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发放高龄津贴
1.高龄老年人死亡的;
2.高龄老年人户籍迁出户籍所在地的;
3.其他不符合发放条件的。
经核实,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因死亡或户籍迁移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及其他原因造成资金多发且银行余额足够的,发放部门委托资金代发银行予以在线追缴退回。如未能足额及时扣缴退回的,通过其他渠道予以追缴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