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2025-00140 | 主题分类 | 政策及解读 |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2025-06-18 | 发布日期 | 2025-06-18 |
| 标 题 | 求职遇到“招转贷”怎么办? | ||
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以各种名目诱导、强迫个人参与贷款、入股、集资等活动应聘过程中要增强防范欺诈意识不轻信高薪招聘信息,不轻易支付相关费用,对以各种理由要求租用、购买各类工作设备或交钱、究款才能够安排岗位的,应果断拒绝,以免上当受骗。如就业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反映。如遇求职诈骗或个人财物、人身安全受到侵害,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