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1013956984P/2022-00009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2-11-25 发布日期 2022-11-25
标        题 临夏市关于申报2022年度社会保险补贴的补充通知

临夏市关于申报2022年度社会保险补贴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5 来源:临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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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关于申报2022年度社会保险补贴的补充通知

直有关单位、相关企业及个人:

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扶持效应,更好地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关于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精神,现将申报2022年度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
(二)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三)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
(四)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社保补贴标准
(一)单位补贴标准。按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二)个人补贴标准。按本人2022年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注: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按照《关于公布2022年甘肃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执行。
三、申报要求
(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和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企业,申请社保补贴时需提供:基本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毕业证复印件等)、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2022年市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申请社保补贴时需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022年市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一式两份)。
(三)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保补贴时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必须记载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等情况)、毕业证书复印件(高校毕业生);2.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经街道、社区“大就业”信息系统录入的就业困难人员);3.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审批表;4.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5.灵活就业证明材料(就业证明);6.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原件、复印件;7.社保卡复印件(需激活银行卡功能)。未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未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不可享受社保补贴政策(申报流程见附件4)。
四、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
2022129日止,未按时申报社会保险补贴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地点
临夏市人社局1109室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0-6310509   18893301832
附件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审批表.doc
附件2.单位申请会保险补贴审批表.doc
附件3 用人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xls
附件4 2022年度就业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流程.docx


临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