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1013956984P/2024-00058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1-02 发布日期 2024-01-02
标        题 甘肃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甘肃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2 来源:临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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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甘肃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的申请人曾福、俞培栋、张兴元等3人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上述案件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甘劳人仲裁字﹝2023﹞第396号、520号、521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你公司向曾福、俞培栋、张兴元等3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工资等款项,具体裁决事项和数额详见裁决书。

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裁决书领取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B座3楼301立案大厅。联系人:张旭凤,联系电话:0931-8960221。

特此公告。

甘肃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