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2025-42460 | 主题分类 | 医疗卫生 |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2025-12-31 | 发布日期 | 2025-12-31 |
| 标 题 | 2025年度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查结果公示 | ||
为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5〕100号)及相关工作部署,我单位组织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本次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2025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抽取我市公共场所20户。覆盖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单位。
1、卫生管理落实情况:包括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档案)、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按规定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报告等。
2、卫生检测与消毒保洁情况:对空气、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等进行卫生检测;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是否存在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等情况。
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管理情况:包括建立完整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按规定进行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按规定开展清洗消毒;建立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卫生规范》(GB 37487-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对达到处罚标准的2家机构已进行行政处罚,处罚信息已按要求录入行政执法公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