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1013956984P/2023-00009 主题分类 城乡规划
发文字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3-09-20 发布日期 2023-09-20
标        题 关于《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2-05-025、032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关于《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2-05-025、032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20 来源:临夏市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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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2-05-025032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一、地块基本情况:

本次调整地块地处临夏市老城区位于青年路以南,环城东路以西,下菜市路以北,属于《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2分区内,地块编号为02-05-025、032占地面积2.3公顷,约合34.5,其中02-05-025地块面积为1.96公顷,约合29.4亩,02-05-032地块面积为0.34公顷,约合5.1亩

二、规划解读

现行控规成果为:

02-05-025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面积为1.96公顷,约合29.4亩,02-05-032地块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面积为0.34公顷,约合5.1亩

02-05-032地块东侧、南侧后退公园绿地6米。

调整地块现有指标如表3-1所示:

调整前地块用地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属性

用地

面积公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

限高m

绿地率%

停车位

02-05-025

公园绿地

1.96

--

--

--

65

--

02-05-032

住宅用地

0.34

1.8

25

24

30

61

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建设部令第7号);

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规[2012]28号)

《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2021修订);

《甘肃省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程(试行)》(DB62/T25-3048-2010);

《甘肃省城乡规划制定管理办法》(2010.1.18);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

《临夏市临夏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临夏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临夏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1-2035

国家其它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

四、调整方案

用地性质调整:本次调整将02-05-025地块公园绿地调整为住宅用地,02-05-032用地性质保持不变(住宅用地),调整后将02-05-025与02-05-032地块合并,合并后用地编号为02-05-025。

用地指标调整详见下表:

 调整前后地块信息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属性

用地

面积公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

限高m

绿地率%

停车位

调整前

02-05-025

公园绿地

1.96

--

--

--

65

--

02-05-032

住宅用地

0.34

1.8

25

24

30

61

调整后

02-05-025

住宅用地

2.3

3.5

25

80

30

668

 

五、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1)推进棚户区改造,改善片区人居环境的必要性

随着临夏市城市发展,老城区用地资源紧缺的问题日益凸显,本次调整地块位于临夏市老城区核心地段,西侧距临夏市中心广场仅为220米,东侧、南侧、北侧城市路网均已拓通,区位条件优越,周边区域开发建设初具规模。地块内现状为民居院落,环境品质不佳,加上地块内地势低洼、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导致人居环境进一步恶化,是临夏市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之一。

由于原控规规划的公园绿地内民宅密集,拆迁安置任务重,为了进一步推动城市发展,临夏市通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对完善地块内基础设施配套、改善区域人居环境起到正向推动作用,故本次调整是十分必要的。

2)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的需要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中指出:要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大力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健全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将土地利用率最大化,为城市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国土资源保障。

调整地块位于临夏市老城区核心地段,该区域城市开发建设量大、用地资源紧张,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的需求尤为迫切。本次通过用地性质和指标调整促进棚改项目落地实施,进一步提升现有建设用地利用率,符合当前集约利用土地的政策精神。

六、规划调整的可行性

1、相关法律法规赋予控规调整的可行性。

2、规划层面用地调整的可行性

1)用地性质调整的可行性

 本次调整地块02-05-025《临夏市临夏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地性质公园绿地,02-05-032地块在总规中为交通场站用地,在控规中为住宅用地

目前《临夏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城区用地规划中,已将02-05-025地块与02-05-032地块合并,用地性质确定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在 《临夏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中,已取消该处公园绿地,减少的公园绿地以口袋公园和开敞空间的形式大限度予以保留。

同时由临夏市自然资源局出具“关于东南巷片区用地的规划说明”,将本次控规调整内容纳入到正在编制的临夏市控规成果当中

因此02-05-025032地块用地性质的调整在规划层面具有可行性。

2)用地指标调整的可行性

本次调整地块列入棚户区改造开工及基本建成项目清单,用地指标结合《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对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节选自该意见小节(四):优化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项目建设条件。对人口密度较大城市中心区域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项目,在城市规划允许的前提下,规划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依法适当提高容积率,放开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安置项目的户型和面积限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并通过对片区方案经济指标的核算,容积率为2.9,该项目处于亏损状态,亏损额达5577.03万元;容积率为3.5,项目盈利1991.15万元

综合分析,此次指标调整符合《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相关精神,符合《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住宅用地指标体系,同时考虑到项目的现实经济效益,因此02-05-025032地块用地指标的调整是合理、可行的。

3、建设层面切实可行

调整地块地质情况良好,不在地质灾害及洪水淹没范围内,场地平整,建设条件良好,地块内建设对地块周边已建成空间的影响较小。故此次调整具备建设层面的可行性。

综上所述,本次对《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2-05-025032地块的调整是可行的。

七、公示时间:30天(20230920日至20231019日)

八、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临夏自然资源局(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调整论证或放弃权利。

联系电话(传真):0930-6232023

联系地址:临夏市北滨河东路临夏自然资源局

邮编:7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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