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1013956984P/2024-00016 主题分类 城乡规划
发文字号 制发机构 临夏市自然资源局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3-19 发布日期 2024-03-19
标        题 关于《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2-13-010、011、014等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关于《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2-13-010、011、014等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19 来源:临夏市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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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块基本情况

拟修改地块地处临夏市老城综合服务组团东部,位于城东四路以西,光华东路以南,前河沿东路以北,城东二路以东,属于《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2片区的02-13控制单元的02-13-010、011、013、014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82公顷,约合27.41亩,其中02-13-010地块面积为0.50公顷,约合7.55亩;02-13-011地块面积为0.52公顷,约合7.73亩;02-13-013地块面积为0.64公顷,约合9.59亩;02-13-014地块面积为0.17公顷,约合2.54亩。

二、规划解读

现行控规成果为:

02-13-010地块用地性质为医院用地,面积为0.50公顷,约合7.55亩;02-13-011地块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面积为0.52公顷,约合7.73亩;02-13-013地块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面积为0.64公顷,约合9.59亩;02-13-014地块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为0.17公顷,约合2.54亩。

02-13-010地块西退光华东路10米;02-13-011地块北退城东四路10米,东退规划三十五路10米;02-13-013地块西退光华东路10米,南退规划三十七路10米;02-013-014地块东退规划三十五路10米。

调整地块现有指标如下表所示:

调整前地块用地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属性

用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米)

绿地率(%

停车位(个)

02-13-010

医院用地

0.50

2.0

30

50

30

80

02-13-011

文化设施用地

0.52

1.85

40

18

30

58

02-13-013

商务用地

0.64

2.0

45

24

20

按标配置

02-13-014

社会停车场用地

0.17

-

-

-

20

-

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

(4)《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2021修订);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6)《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

(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8)《甘肃省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程(试行)》(2010);

(9)《临夏市临夏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10)《临夏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

(11)《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12)《临夏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

(13)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县城)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14)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规范;

四、调整方案

用地性质调整:本次调整扩建02-13-010地块(临夏市妇幼保健院),补充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的功能,占用部分规划的02-13-013地块。调整占用02-13-011、014地块建设酒店(B1商业用地)与住宅小区(R21住宅用地)。

用地指标调整详见下表:

 调整前后地块信息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属性

用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m

绿地率%

停车位(个)

调整前

02-13-010

医院用地

0.50

2.0

30

50

30

80

02-13-011

文化设施用地

0.52

1.85

40

18

30

58

02-13-013

商务用地

0.64

2.0

45

24

20

按标配置

02-13-014

社会停车场用地

0.17

-

-

-

20

-

调整后

02-13-010

医院用地

0.63

2.0

30

50

30

1.5车位/100㎡建筑面积

02-13-011

商业用地

0.24

3.5

35

60

30

0.3车位/客房

02-13-013

商务用地

0.52

2.0

45

24

20

0.65车位/100㎡建筑面积

02-13-014

住宅用地

0.44

2.9

20

60

35

1.2车位/户

、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1)规划动态维护的要求

由于城市的社会、经济结构和形态处于不断地变化之中,城乡规划已经从对城市发展的终极蓝图的描绘,发展到从决策到实施的连续统一体。控规的管理和实施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由于城市建设发展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为了保持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城市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在一定时期内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规划修改不可避免,同时这也是做好城市规划动态维护的必然要求。

根据临夏市实际情况,按照法定程序对现行控规进行修改和动态维护很有必要。为使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合理配置,需要根据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严格论证用地修改对控规的影响,确保经过修改后的控规更有利于城市建设和发展,有利于规划实施与管理。

(2)支持城市更新、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自然资办发〔2023〕47号)中明确指出,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城市更新成为国土空间全域范围内持续完善功能、优化布局、提升环境品质、激发经济社会活力的空间治理活动。拟修改地块内现状均为城中村与部分建设情况较差的设施,可通过城市更新,盘活利用存量低效土地,推动闲置低效资产改造与转型,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3)优化城市结构,改善城市环境

本次控规调整,改善了临夏市城市空间结构,促进城市用地布局优化,使城市土地资源得到统一协调和合理利用;整合和改善临夏市中心城区环境,改变环境污染,促使城市环境更加舒适、安全、健康和具有活力;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塑造城市品牌形象,吸引资本流入,提升城市产业布局和城市整体形象。

(4)医疗卫生体系的完善

由于进一步落实《“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需要在临夏市妇幼保健院对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的功能进行补充。

本次拟修改地块位于老城区,现状为待开发区域,故在临夏市妇幼保健院的修建基础上进一步扩建补充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的功能,扩建区域内同样为待开发区域,故对现状建设基本不存在影响。

为切实提高该区域居民的医疗卫生条件,进一步完善临夏市的公共服务体系,同时践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需要,同时为了更好的形成“一站式”的医疗卫生服务,对该项功能进行原址扩建,不进行重新选址,故对该地块进行调整。

六、规划调整的可行性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修改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综合论证了用地修改的影响、可行性和合理性。在不违反《总规》及《控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的前提下,充分征求相关单位、部门及所涉及的利益相关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

(2)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本次修改对城市建设用地各项指标比例及人均指标影响较小,修改后相关指标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1)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等规范的要求。

(3)规划层面用地调整的可行性

用地性质调整的可行性

02-13-010、011、013、014地块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用地性质均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不涉及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调整地块东侧为体育公园,配有大型地下停车设施,原控规确定的社会停车场功能在体育公园内进行补充。

同时拟调整地块占用原控规确定的文化设施,拟调整地块东侧体育公园内规划建设城市级文化综合体,其服务半径覆盖拟调规街区,故未对文化设施服务功能造成影响。

调整后02-13-010、011、013、014地块的土地性质与《临夏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城区规划土地性质保持一致。

因此对02-13-010、011、013、014地块用地性质的调整在规划层面具有可行性。

用地指标调整的可行性

此次用地指标调整符合《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指标体系。因此针对02-13-010、011、013、014地块用地指标的调整是可行的。

(4)建设层面实际可行

本次调整地块02-13-010、011、013、014地质情况良好,不在地质灾害及洪水淹没范围内,且场地平整,建设条件良好,且周边地块处于开发初期,本次调整对地块周边已建成空间的影响较小。

故此次调整具备建设层面的可行性。

综上所述,本次对《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2-13-010、011、013、014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的调整在建设层面是实际可行的

七、公示时间

30天(2024年03月29日至2024年04月17日)

八、公示期间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临夏市自然资源局(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调整论证或放弃权利。

联系电话(传真):0930-6232023

联系地址:临夏市北滨河东路临夏市自然资源局

邮编:73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