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1013956984P/2024-00016 主题分类 城乡规划
发文字号 制发机构 临夏市自然资源局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3-19 发布日期 2024-03-19
标        题 关于《临夏市枹罕单元01号街坊详细规划》的公示

关于《临夏市枹罕单元01号街坊详细规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19 来源:临夏市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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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用地基本情况

1.1地块区位

规划地块位于临夏市中心城区西部,用地坐落于枹罕镇聂家村、石头洼村交界处,规划用地占地面积约7.71公顷。

1.2建设现状

项目现状用地为农林用地,地块及周边尚未进行开发建设。用地地势开阔平坦,周边主要为聂家村及石头洼村村民住宅区。土地权属清晰完整、无纠纷,项目的建设无人为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规划区总用地7.71公顷,其中耕地、农用设施建设用地和陆地水域(内陆滩涂),面积分别为7.32公顷、0.02公顷和0.01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主要为村道用地。

表1规划区现状用地汇总表

序号

类别名称

面积()

占总用地比例(%)

1

总用地

7.71

100

2

建设用地

0

0

3

非建设用地

7.71

100



耕地

7.32

94.95

其中

林地

0.36

4.71

农用设施建设用地

0.02

0.22

陆地水域(内陆滩涂)

0.01

0.13

2规划依据

2.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10修正版)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10修正版)

《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年修订)

2.2技术规范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

《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2016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2011

《甘肃省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程(试行)》(2010

《甘肃省教育系统建设用地标准》(2024

2.3政策文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

《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县城)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州委办发202199号)

2.4相关规划

《临夏州“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临夏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

《临夏市临夏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

《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3.地块开发细则

3.1底线管控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底线要素管控边界。本规划区位于临夏市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严格落实管控边界及绿线等底线要素。

3.2用地布局

规划区内均为建设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77115.39㎡。规划区涉及教育用地(0804)、公园绿地(14012类建设用地,其中教育用地细分至三级类。

规划区保留规划公园绿地,将教育用地细化为中小学用地(080403)。规划中小学用地面积为7.35公顷,公园绿地面积为0.36公顷。

表2规划建设用地统计表

二级类别

三级类别

类别名称

面积(公顷)

比例(%)

0804

 

教育用地

7.35

95.33

 

080403

中小学用地

7.35

95.33

1401

 

公园绿地

0.36

4.67

合计

7.71

100.00

本规划区南侧为G568连接线,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宽40米。规划区北侧为规划支路,红线宽度12米。本次规划以上位规划要求为准,未对道路进行调整。

3.3地块开发强度控制

规划所确定的土地使用性质,是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进行分类,本次用地共分为2类,分别为中小学用地(080403)和公园绿地(1401)。用地指标调整详见下表:

临夏市G568连接线北侧地块规划控制一览表

用地性质

用地性质代码

用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备注

中小学用地

080403

7.35

0.6-0.8

30

20

24m

多层、低层

公园绿地

1401

0.36

-

65

0.2

-


3.3.1建筑退让控制

规划区中小学教育用地退公园绿地≥6m,退北侧规划支路≥5m。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应保证安全视距的相关要求;建筑物的围墙基础、台阶、管线、阳台和附属设施,不得逾越规划道路红线;在规定的后退道路红线范围内,不得设置零星建筑物。

2)建筑退用地红线

沿道路和地块边界布置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除满足消防、环保、防灾减灾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界外建筑有日照要求的,须同时符合日照间距的有关规定;

规划区中小学教育用地退东侧用地≥5m,退西侧用地≥5m

3.3.2日照要求

依据现行《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满足冬至日2h日照标准,并满足《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要求,规划区中心学用地普通教室冬至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少于2h,宿舍半数以上居室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少于3h

3.3.3城市设计要求

该项目用地位于临夏市郊野田园景观风貌区,依托现状恬静美丽的郊野田园风光,体现地域特点、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建筑风格应与区域相互协调、融合,片区主体色调以砖红、暖白色系为主,体现教育建筑特色,与周围自然环境结合起来,使得整体色调雅素明净,氛围儒雅。

3.3.4市政要求

各类市政管线接城市管网,应当满足现行相应规范规定。

3.3.5其他规划要求

结合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规章制度,认真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前场地支护及防排水应由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专项设计施工,确保场地周围已有建筑的安全。

4.规划可行性

本规划用地严格落实《临夏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求,进行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设置,能更好的满足临夏州及临夏市提升教育设施的需求,优化教育资源分配,促进教育公平,旨在改善现阶段发展教育设施短缺的问题,有利于城市整体环境品质提升。同时增强社区凝聚力,推动经济发展。

5.结论

本规划用地在满足上位规划及相关规范的前提下,通过对地块开发细则的研究,最终确定该地块的相关指标要求符合临夏市建设的现实需要,对项目周边城市环境、城市道路沿线的城市景观和城市品质有一定提高,项目地块规划条件具有合理性、可实施性。

6.公示时间

30天(2024年03月19日至2023年04月17日)

7.公示期间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临夏市自然资源局(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调整论证或放弃权利。

联系电话(传真):0930-6232023

联系地址:临夏市北滨河东路临夏市自然资源局

   邮编:73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