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3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0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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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0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市建设大厦7楼(731100)    电话:0930-621422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甘肃学信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甘肃省临夏市枹罕镇马彦庄村

甘肃学信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甘肃奥蓝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对原有12t/h生物质蒸汽锅炉及环保设施进行拆除,新增一台8t/h的天然气蒸汽锅炉。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为7.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8%。

(一)加强施工期大气扬尘管控,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要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设备拆除时周边设置围挡,安装时采取厂房密闭措施,适当洒水,有效抑制扬尘。

(二)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机械设备,环境敏感点设立临时隔声屏障,采取减震措施。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弃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务必做到“即产即清”,严禁乱堆乱倒建筑垃圾,产生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有关部门指定位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临夏鹭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卫生处理,严禁就地焚烧。

(四)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蒸汽锅炉燃烧废气,加装低氮燃烧器经低氮燃烧后所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后达标排放。

(六)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软水系统排水和锅炉蒸汽冷凝水,排入收集池中回用于混凝土砌块生产线浇筑,不外排。

(七)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八)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集中收由厂家回收。

(九)切实做好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贮存间的设置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制作环境标识;危废暂存间贮存设施地面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要进行基础防渗;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污泥处理间等设施需做好防渗工作,防治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

(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和设施,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建立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有效防范因污染物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环境、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