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
公示时间:2025年7月4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市建设大厦7楼(731100) 电话:0930-621422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相关承诺文件 |
1 | 临夏市第七中学及附属小学建设 项目 | 甘肃省临夏市李孟村 | 临夏市教育局 | 甘肃中科泓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临夏市李孟村。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8843.87㎡,总建筑面积24198.82㎡,新建1#教学楼、2#教学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地下设备用房、配电室、门房,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3735.42㎡,地下建筑面积为463.40㎡。项目总投资12647.9万元,环保投资为45.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34%。 | 项目建设应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报告表》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土方开挖和填埋。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生态修复,对厂区道路和建筑周围地面进行硬化、绿化等生态补偿措施。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要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实验室药品配置过程在通风柜中完成,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由引风机抽走引至室外侧墙排放,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净化后通过专用烟道抽至楼顶排放,确保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机械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旱厕,旱厕做好防渗处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盥洗废水用于洒水降尘;未受污染的地下水经沉淀后排至雨水管道。运营期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经200m³化粪池收集处理,实验室清洗废水经调节池中和处理pH值为6~9后排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临夏市污水处理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设备和工艺;施工区四周设置围挡,采取减震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强噪声的机械夜间作业;合理安排运输路线,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经过敏感区时限速禁鸣,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采取基础减震、安装消音器、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弃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务必做到“即产即清”,严禁乱堆乱倒建筑垃圾,产生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不可利用的运至有关部门指定位置合理处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临夏鹭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卫生处理,严禁就地焚烧。运营期食堂餐厨垃圾经专用容器收集,油水分离器油渣定期清理后单独收集,餐厨垃圾及油渣定期交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理;实验室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拉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六)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环境风险防范。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落实应急措施和设施,制定有效管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建立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