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8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市建设大厦7楼(731100) 电话:0930-621422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相关承诺文件 |
1 | 临夏市枹罕中学综合教学楼及附属工程 | 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枹罕镇拜家村 | 临夏市教育局 | 兰州兴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改建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枹罕镇拜家村。枹罕中学综合教学楼及附属工程于枹罕中学内建设,拆除校园内原有教学楼一座,旱厕一座,附属用房一座,在拆除原有位置重建1栋综合教学楼及1栋附属设施。拆除后新建的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为7452.63㎡,附属设施建筑面积513.24㎡本次新建总建筑面积为7965.87m2,本次新建的综合教学楼内设有物理实验室,生物实验室,化学实验室各2间。项目总投资3420.43万元,环保投资为27.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80%。本次工程项目已于2023年8月开工建设,2024年11月综合教学、附属设施用房主体建设完成,2025年3月综合教学楼投入使用。根据环评期间现场踏勘,综合教学楼内教研室、教师办公室以及其他辅助教师已投入使用,3楼和4楼卫生间暂未投入使用;实验室内实验台已安装,部分实验台排水未建设完成,实验药品储藏和配置室内排水未建设完成,实验药品和实验器皿未购置齐全,实验室未开展实验教学活动;附属设施用房内卫生间还未投入使用。 | 项目建设应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报告表》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化学实验室药品配置和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量较小,实验室和配制间自然通风,无组织排放,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离子交换树脂反冲洗废水直接排入化粪池(200m³),2间化学实验室各设一台酸碱废水中和设施对废水进行中和处理后排入化粪池,确保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临夏市污水处理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及生物实验室灭活后人血涂片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临夏鹭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卫生处理,严禁就地焚烧。实验室配制间内设置危险废物贮存点,占地面积1㎡,设置防渗、防泄漏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化学实验室废物分类收集后,密闭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负责更换并带走,不在厂区暂存。 (五)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环境风险防范。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落实应急措施和设施,制定有效管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建立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