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
公示时间:2025年9月30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市建设大厦7楼(731100) 电话:0930-621422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相关承诺文件 |
1 | 临夏市志远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锅炉项目 | 甘肃省临夏市南滨河东路(临夏市兴元皮毛制品有限公司厂房) | 临夏市志远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环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临夏市南滨河东路(临夏市兴元皮毛制品有限公司厂房)。本项目租赁厂房面积1000㎡,建设3t/h的天然气蒸汽锅炉1台,供现有布草清洗服务使用,并配套软化水设备。项目总投资460万元,环保投资为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96%。 | 项目建设应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报告表》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要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安装工作中产生的焊接烟尘使用移动式烟尘收集器收集,地面及墙体基础施工时洒水抑尘。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采用微正压强制燃烧+FGR烟气再循环技术,产生的锅炉烟气经1根8m高烟囱有组织排放,确保污染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产生污水经现有生活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运营期软化系统反冲洗废水、锅炉排水和冷凝水经沉淀池(40m³)沉淀后排入化粪池(15m³)处理,确保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临夏市污水处理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采取减震措施,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设备和工艺;禁止强噪声的机械夜间作业,合理安排运输路线,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经过敏感区时限速禁鸣,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采取基础减震、柔性连接、建筑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弃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务必做到“即产即清”,严禁乱堆乱倒建筑垃圾,产生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不可利用的运至有关部门指定位置合理处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临夏鹭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卫生处理,严禁就地焚烧。运营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废活性炭更换后集中收集定期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外售废旧资源回收站综合利用。 (五)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环境风险防范。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落实应急措施和设施,制定有效管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建立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