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7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9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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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

公示时间:2026年7月9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市建设大厦7楼(731100)    电话:0930-621422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临夏市清源品研食品有限公司

牛油及火锅底料加工生产线项目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枹罕镇聂家村兰郎路311-1号

临夏市清源品研食品有限公司

甘肃奥蓝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枹罕镇聂家村兰郎路311-1号。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年产1000吨牛油生产线、年产1440吨清真火锅底料生产线,新建1台6t/h的燃气导热油炉。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为39.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55%。

项目建设应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报告表》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期要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安装废气及车辆运输产生的尾气对环境的污染。项目运营期牛油生产线熔炼及真空干燥废气经油气分离塔(油烟净化塔)油气分离后配套冷凝系统进行冷却,含有脂肪酸的冷凝废水依托临夏市清源清真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未冷凝的少量不凝性气体、异味废气,由真空泵抽出后进入碱喷淋塔净化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吸收后的碱喷液循环喷淋,定期更换,确保废气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燃气导热油炉设置低氮燃烧器,烟气经处理后通过高15m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火锅底料生产炒制工序产生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确保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生产废水隔油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依托临夏市清源清真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临夏市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采取建筑隔音、消声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北侧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产生的废包装集中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油渣、废油脚、废油脂、废硅藻土、收尘灰、废布袋、废菜叶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回收,废导热油、废矿物油(废空压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临夏鹭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卫生处理。

(五)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分区防渗,危废暂存点重点防渗,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牛油精炼车间、熔炼车间、原料库、外包车间、饼库、成品间、一般固废暂存间、隔油沉淀池、污水管网、牛油罐区等采取一般防渗措施。

(六)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环境风险防范。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落实应急措施和设施,制定有效管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建立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有效防范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