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司法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 甘肃省大数据中心关于印发《甘肃省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法律援助“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2 来源:临夏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收藏

各市州及甘肃矿区司法局、人社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残联、大数据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残联、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局:

现将《甘肃省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法律援助“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司法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       甘肃省大数据中心


2026年4月10日


甘肃省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法律援助“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精神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24〕20号)安排部署,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推动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法律援助“一件事”高效集成办理,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决策部署,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数据共享等机制,加强整体设计,整合服务资源,重构办理流程,构建“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推动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法律援助“一件事”申请事项于2026年6月底前实现高效集成办理,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完善服务事项。落实“应接尽接、应上尽上”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库,将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法律援助“一件事”涉及的事项均纳入同级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办理,在法律法规框架内,按照“最优、最简、最小”的要求和原则对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要素进行规范化梳理和优化,进一步压减单一服务事项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夯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基础,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层级、不同地区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责任部门:省司法厅;完成时限:2026年3月下旬)

(二) 强化数据共享应用。依托甘肃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司法行政、民政、人社、自然资源、残联等部门相关信息共享,实现一次提交,多端获取,推进法律援助申请审查全程电子化,提升申请审查工作质效。(责任部门: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残联、省大数据中心;完成时限:2026年4月中旬)

(三)线上线下融合推进。线上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和“甘快办”移动端“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专区发布办事指南、受理相关业务,实现“一网通办”,同步推动涉及事项均纳入对应行使层级的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责任部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大数据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6年6月下旬)

(四)推行热线“一线应答”。健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并行联动工作机制,定期更新完善12345热线知识库,便于热线工作人员精准解答群众法律诉求。(责任部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大数据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6年6月下旬)

三、职责分工

(一)省级部门。

1.省司法厅。牵头负责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法律援助“一件事”落地实施,统一制定相关办事指南、电子表单、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协调民政、人社、自然资源、残联等部门通过甘肃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在线核验。

2.相关责任部门。省大数据中心负责做好相关技术支撑工作,协助司法行政部门推进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法律援助“一件事”落地实施,指导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做好相关事项入驻大厅工作。省民政厅负责推进全省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电子证照应用。省人社厅负责定期更新全省农民工身份信息库,反馈查询结果,用于农民工身份确认。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共享不动产登记信息。省残联负责共享残疾人证信息,调取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监护人信息。

(二)市县两级部门。

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协调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法律援助“一件事”落实见效,指导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配合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做好“一件事”入驻工作,依法开通“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同级民政、人社、自然资源、残联、政务服务中心和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参照省级责任分工,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同配合。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法律援助“一件事”由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同级民政、人社、自然资源、残联、政务服务中心和大数据中心配合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县级司法局法律援助机构确因工作力量不足无法常态化进驻政务大厅的,要积极会同政务服务大厅建立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及时获取线上法律援助申请事项信息,统筹运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网做好线上线下法律援助申请信息审查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按职责分工,加强业务培训和督促指导,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及时调度掌握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法律援助“一件事”可办、好办、高效办。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发布相关信息,宣传解读政策,不断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应用水平,积极营造推进法律援助“一件事”的良好氛围。

附件:1.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法律援助办事指南

2.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法律援助申报材料

3.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表

4.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法律援助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