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至23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前往临夏回族自治州、张掖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法律援助“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期间,检查组实地察看了临夏州、张掖市的法律援助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综治中心、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律师事务所等场所,通过现场询问、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法律援助“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10月23日,检查组一行在张掖市召开执法检查汇报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沛兴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沛兴指出,法律援助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安排。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李沛兴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新时代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持续深入学习法律援助“一法一条例”,准确认识法律援助工作的民生底色与法治内涵,牢牢站稳人民立场。要强化部门协同,建立健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的法律援助日常沟通机制或专题会商制度,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凝聚法律援助工作合力。要加强队伍建设,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援助人员要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自觉,用心对待每一起援助案件,确保困难群众获得高质量法律援助服务。要加强学习宣传,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拓宽渠道,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度,增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把法律援助这项民心工程办实办好,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甘肃、平安甘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