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来(返)临人员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9-29 来源:临夏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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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为切实阻断病毒传播,防止疫情输入,有效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巩固临夏市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近期有中高风险区和疫情风险点位地区旅居史人员、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来(返)临,请提前3天向临夏市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工作单位进行报备,返临途中做好防护,减少在公共场所停留,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返临后按照临夏市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有中高风险区和疫情风险点位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返临前不主动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工作单位进行报备,返临后谎报、瞒报旅居史,妨碍疫情防控工作,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犯罪事实、情节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临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