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用地基本情况
1.1 地块区位
规划地块位于临夏市中心城区西部,用地坐落于城郊镇罗家堡村,规划用地面积2.78公顷。
1.2 建设现状
项目现状用地为农林用地,地块南侧为临夏州职业技术学校;其他方向尚未进行开发建设,主要为聂家村及罗家堡村村民住宅。土地权属清晰完整、无纠纷,项目的建设无人为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规划总用地2.78公顷,其中耕地、林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和居住用地分别为1.01公顷、1.64公顷、0.006公顷和0.07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主要为村道用地,居住用地为农村宅基地。
表1 规划区现状用地汇总表
序号 | 类别名称 | 面积(㎡) | 占总用地比例(%) | |
1 | 总用地 | 2.78 | 100.00 | |
2 | 城镇建设用地 | 0.00 | 0.00 | |
3 | 非城镇建设用地 | 2.78 | 100.00 | |
其中 | 耕地 | 1.01 | 36.33 | |
林地 | 1.64 | 58.99 | ||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 0.06 | 2.16 | ||
居住用地 | 0.07 | 2.52 |
2 规划依据
2.1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01.01)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04.01)
《城市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2016)
《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TD/T1065-2021)
《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11.01)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4.02.01)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03.01)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6.03.01)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
《城市通信规划规范》(GB/T50853-2013)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城市供热规划规范》(GB/T51074-2015)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8-2016)
《防洪标准》(GB50201-2014)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GB/T51327-2018)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2.2 技术规范
《甘肃省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程(试行)DB62/T25-3048-2010》
《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2021修订)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工业项目土地使用标准等3个用地标准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80号)
《临夏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临夏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其他相关规划及地方规范。
2.3 政策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
《关于用地要素保障接续政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60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甘肃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稳住经济18条支持措施》
2.4 相关规划
《临夏州“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临夏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临夏市临夏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
《临夏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过程稿)
3 地块开发细则
3.1 底线管控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底线要素管控边界。本规划区位于临夏市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严格落实管控边界及绿线等底线要素。
3.2 用地布局
规划区内均为建设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27771.36㎡。规划区涉及科研用地(0802)1类建设用地,规划为临夏州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
表2 规划建设用地统计表
二级类别 | 三级类别 | 类别名称 | 面积(公顷) | 比例(%) |
0802 | 科研用地 | 2.78 | 100.00 | |
合计 | 2.78 | 100.00 |
本次规划地块东侧为城市主干路漓水路,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宽40米。西侧为规划支路红线宽度16米,南侧为规划的公共通道,宽度6米。
3.3 地块开发强度控制
规划所确定的土地使用性质,是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进行分类,本次用地共分为1类,为科研用地(0802)。用地指标调整详见下表:
表3 临夏市LX-11-111地块规划控制一览表
用地性质 | 用地性质代码 | 用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备注 |
科研用地 | 0802 | 2.78 | ≤1.2 | ≥30 | ≤30 | ≤24m | 低层、多层 |
3.3.1建筑退让控制
(1)建筑退道路红线
规划科研用地退西侧规划支路≥10m,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应保证安全视距的相关要求;建筑物的围墙基础、台阶、管线、阳台和附属设施,不得逾越规划道路红线;在规定的后退道路红线范围内,不得设置零星建筑物。
(2)建筑退用地红线
规划科研用地退东侧公园绿地及南侧高等教育用地≥3m,沿地块边界布置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除满足消防、环保、防灾减灾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界外建筑有日照要求的,须同时符合日照间距的有关规定;
3.3.2城市设计要求
该项目用地位于临夏市郊野田园景观风貌区,依托现状恬静美丽的郊野田园风光,体现地域特点、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建筑风格应与区域相互协调、融合,片区主体色调以砖红、暖白色系为主,与临夏州职业技术学校的风貌协调。与周围自然环境结合起来,使得整体色调雅素明净,氛围儒雅。
3.3.3市政要求
各类市政管线接城市管网,应当满足现行相应规范规定。
3.3.4其他规划要求
结合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规章制度,认真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前场地支护及防排水应由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专项设计施工,确保场地周围已有建筑的安全。
4 规划可行性
本规划用地在满足上位规划及相关规范的前提下,通过对地块开发细则的研究,最终确定该地块的相关指标要求符合临夏市建设的现实需要,对项目周边城市环境、城市道路沿线的城市景观和城市品质有一定提高,项目地块规划条件具有合理性、可实施性。
5 公示时间
30天(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5月16日)
6 公示期间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临夏市自然资源局(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调整论证或放弃权利。
联系电话(传真):0930-6232023
联系地址:临夏市北滨河东路临夏市自然资源局
邮编:73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