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基本情况
本次论证地块位于临夏市华寺西街路南侧,老华寺西侧。位于《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2单元内,地块分别为02-04-027: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规划用地面积3511.43平方米;02-04-044: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用地面积45891.10平方米。
二、规划解读
现行控规成果为:
02-04-027地块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A3),总面积为3511.43平方米;地块内新建建筑退华寺西街路10米。
02-04-044地块用地性质为中住宅用地(R21),总面积为45891.10平方米;地块内新建建筑退华寺西街10米,退新西路5米,退02-04-031地块6米,退方家河沿巷3米,退红园西街3米。
调整前用地指标如下表所示:
现行《控规》确定的地块指标
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地块面积(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m) | 绿地率 (%) |
02-04-027 | A3 | 3511.43 | 0.8 | 30 | 12 | 30 |
02-04-044 | R21 | 45891.10 | 1.8 | 30 | 24 | 30 |
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年版);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50137—2011);
6.《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建设部令第7号);
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8.《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
9.《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2021修订版);
10.《自然资源部关于用地要素保障接续政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60号);
11.《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22〕37号);
12.《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仓储、物流业项目建设用地标准〉等6个用地标准的通知》(甘资字〔2024〕11号);
13.《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自然资办发〔2023〕47号);
14.《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
15.《甘肃省城乡规划制定管理办法》(2010.1.18);
16.《临夏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7.《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18.《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 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县城)规划管理的工作通知》(州委办发〔2021〕99号);
19.国家其他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
四、调整主要内容
将02-04-044地块部分住宅用地调整为02-04-027地块幼儿园用地,同时根据华寺西街路现状对调整地块路段道路走向进行优化。对各地块调整具体如下:
规划控制指标前后对比表
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地块面积 (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m) | |
调整前 | 02-04-027 | A3 | 教育科研用地 | 3511.43 | ≤0.8 | ≤30 | ≥30 | ≤12 |
02-04-044 | R21 | 住宅用地 | 45891.10 | ≤1.8 | ≤30 | ≥30 | ≤24 | |
调整后 | 02-04-027 | 080404 | 幼儿园用地 | 5333.63 | ≤0.8 | ≤30 | ≥30 | ≤12 |
02-04-044 | 070102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44446.87 | ≤1.8 | ≤30 | ≥30 | ≤24 |
02-04-027地块内新建建筑退华寺西街10米,退周边地块3米。
02-04-044地块内新建建筑退华寺西街10米,退新西路5米,退方家河沿巷3米,退红园西街3米。
拟调整地块内建筑退周边用地距离应满足周边及自身日照间距和消防间距要求,其余情况按现行《控规》及《州委办发〔2021〕99号》文件中关于各类建筑退让建设用地边界控制。
五、调整的必要性
1.解决入学需求,完善教育布局
本次拟调整02-04-027地块现状为临夏市第八幼儿园,其招生要求年龄在3至5岁,招生人数限制180人,且报名学生需满足本区户籍。这表明当地存在一定数量符合入园年龄的幼儿。该幼儿园修建于1999年,原设计为小学教室,因环境差、设备落后,现状教育资源难以满足未来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因此市教育局计划将原幼儿园内老旧建筑拆除新建市第八幼儿园。由于华寺西街路拓通改造工程占用了幼儿园现状用地、现有面积不满足下一步改扩建要求,因此需根据规划幼儿园用地规模合理调整02-04-027地块面积,确保规划用地面积和实际占地面积保持一致。
2.推进城市更新,打造宜居家园
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城市更新已演进为具有战略意义的综合性空间治理手段。这项系统工程通过持续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空间布局、提升环境品质和激发经济活力,对实现国土空间全域治理具有重要价值。本次规划调整将推动临夏市中心城区有机更新工作,进一步实现城市的高质量发展。
3.加快项目建设,促进社会发展
学前教育作为国家人才培养的奠基工程,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关键支点。市民对早期教育的认识水平不断提高,对高水平幼儿教育的期望越来越强烈。因此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发展战略,完善临夏市学前教育服务体系,现拟对02-04-027、02-04-044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调整将推动幼儿园改扩文项目建设,有效解决当前幼儿园设施配套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供给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同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六、调整的可行性
1.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的要求
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儿童的早期发展、终身学习以及整个社会的进步具有深远影响。本次用地调整旨在进一步贯彻教育方针,落实新时期教育工作,不断改善幼儿园教学设施条件,提升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整体教学能力的提高,以适应新时期教育工作的需要,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2.相关法律法规赋予控规调整的可行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及《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对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都有明确的要求,故本次控规调整具备法律法规层面的可行性。
3.建设层面切实可行
根据《临夏市第八幼儿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知,本次规划调整地块内场地平整,地块内限制因素较少,建设条件良好,满足项目改扩建要求。因此,本次调整后第八幼儿园建设项在建设层面具备可行性。
七、公示时间
30天(2025年03月28日至2025年04月26日)
八、公示期间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临夏市自然资源局(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调整论证或放弃权利。
联系电话(传真):0930-6232023
联系地址:临夏市北滨河东路临夏市自然资源局
邮编:73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