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做好我市就业奖补工作,增加脱贫人口收入,临夏市人社局计划于7月1日至8月31日进行临夏市脱贫劳动力第三地稳定就业奖补的审批落实工作,符合以下条件的临夏市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可在此时间段内自主申报:(一)、临夏市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5周岁)、省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 对输转到第三方地区(即除山东省济南市和甘肃省之外)的临夏市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缴纳企业社保稳定就业连续满3个月的,给予1800元/人的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1.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所在企业提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工资清单、缴纳企业社保(盖章)3个月以上证明;2.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家庭一折通(卡)或个人社保卡复印件。集中申报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