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6-2027年度采暖期停暖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9 来源:临夏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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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热用户:

2026-2027年度采暖供热工作即将启动。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供热用热条例》相关规定,本年度有停暖需求的热用户,请于2026年10月1日前往临夏河州花辰热力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停暖手续。

一、办理时间
2026年7月1日—9月30日(每日8:30-18:00)
二、办理条件及相关规定
1.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供热用热条例》,用户申请停暖,须以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不危及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为前提,应于当年10月1日前向供热单位提交停暖申请。分户控制用户,由供热单位关闭入户阀门;未分户控制用户,须落实有效拆装措施,经现场查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停暖手续。办理停暖的热用户需缴纳采暖费总额20%的供热设施基础热费。
2.申请停暖房屋无历史陈欠热费。
3.本采暖期内,已办理停暖的用户如需中途恢复供热,须足额缴纳本采暖季全额采暖费,方可办理开暖业务。
4.停暖申请仅对本供热周期有效,下一采暖季如需继续停暖,须重新提交申请。
5.供热单位审核同意停暖申请后,请用户及时清理供热设施周边遮挡物,做好设施保护;供热单位负责对供热系统执行停暖、恢复供热相关操作。
6.申请停供用户须配合供热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7.办理停暖的房屋,请用户自行做好室内供热设施防护,排空室内管道积水,落实管道及设备防冻措施。因防冻措施不到位造成自身或第三方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热用户自行承担。
三、违规处理
1.未按期办理停暖手续或私自停暖的,视为事实用热,应当缴纳全额采暖费。
2.已办理停暖的用户,如私自破坏铅封、私接供热管线用热,将按全额标准计收热费,并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四、相关后续要求
1.请用户预留联系电话保持畅通,供热单位将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分户阀门关闭、铅封处置及手续确认工作。
2.停暖后请用户自行检查室内供暖设施,因设施维护不当、管道冻损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热用户自行承担。
五、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地址一:花辰热力东区客户服务中心(临夏市中天健广场对面盛苑小区楼下)
咨询电话:0930‑6668895
地址二:花辰热力西区客户服务中心(临夏市红园新村保险公司隔壁)
咨询电话:0930‑6280896
如果您有任何供热问题欢迎随时拨打我们的24小时客服热线:
0930-6668005
0930-6668095
0930-6360113
0930-6360115
0930-6360635
0930-6386920
0930-6386935
临夏河州花辰热力有限公司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