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

发布时间:2022-07-20 来源:临夏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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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机构完整名称:

临夏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

二、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有关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制度,拟订全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订全市主体功能区域划分。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规划、政策、法规、标准的执行,负责重特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警、调查处理,负责解决环境污染纠纷,负责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污染限期治理、污染源排污申报登记和环境监察。

(三)承担落实全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保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政策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权限审批、报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国际交流合作与国际条约履约工作,参与处理全市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审批市管和州上委托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指导监督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开发建设过程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市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水污染排放审批,组织指导全市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的补偿与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

(八)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制定的核与辐射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全市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性与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和核材料的管制、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无损检验活动。

(九)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编制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功能区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农业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整治及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初审和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农村生态示范创建、生态农业建设。

(十)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环境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适用环保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及环保产业发展,参与气候变化应对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负责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市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标准、规范、废物名录并组织实施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指导全市危废、危化污染防治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环境保护厅、州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议、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机关安全、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参与制定国民经济发展等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申报自身能力建设和污染治理等与环境保护有关的项目,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承办市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相关事宜;承担涉及环境保护的其它政策的制定工作;承担宏观环境保护政策研究;起草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新闻审核和发布。

(二)环境管理股(加挂项目办牌子)

主要职责:拟订和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的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水污染排放审批;组织拟订有关污染防治规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管理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处置。负责全市工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负责工业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负责全市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环保工程设计、施工机构资质审查和备案登记。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三)固体废物管理股

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名单动态监管、防控体系和更新机制,实现危险废物动态管理;强化源头防控,严格行业准入,严格执行危险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管理计划、应急预案备案、源头分类、警示标识、台账管理登记等制度;监督管理危险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置;负责固体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严格固体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加强固体危险废物污染源监测、鉴别能力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夯实环境风险防范基础。

(四)自然生态股

主要职责:组织编制全市生态保护规划;对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工作;主管法律规定应由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生态旅游区;综合协调、统一监督管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全市农村生态示范创建和生态农业建设。负责全市非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工作和非工业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负责全市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督管理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工作。

(五)法规宣教股

负责承办市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相关事宜;承担涉及环境保护的其他政策的制定工作;承担宏观环境保护政策研究;起草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新闻审核和发布。

(六)污染物总量控制办公室

承担落实全市减排目标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拟订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和环境统计政策、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组织制定全市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总量控制的数量及对重点企业的控制指标;监督管理纳入国家和省总量控制计划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审核、报批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新上项目的总量指标;负责总量减排重点项目申请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污染减排工程运行监督工作;建立和组织实施总量减排责任制考核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有关节能减排财政和价格补贴审核工作;负责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环境统计年报和统计报告。

四、下属单位工作职责

(一)临夏市环境监察大队      

1、环境监察中队

主要职责: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章制度,依法对四镇七办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处理;承担生活污水、工业废气、环境噪声、固体废物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排污申报管理、核定工作;负责辖区内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超标排污企业污染限期治理工作;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和各项检查制度,开展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完成本年度工作责任目标书任务,完成局交办的各项其他任务。

2、环境信访中队

主要职责:负责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负责来信来访、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及上级部门转办信访案件办理。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核与辐射环境监测站  

主要职责:承担核与辐射有关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拟订有关政策;承担涉及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工作;参与核环境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性与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临夏市环境监测站

主要职责:对辖区内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进行检测,定期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对辖区内的各种污染源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测,建立污染源档案,监督、检查各类环境法规和标准的执行情况,为环境保护、管理提供监测数据;负责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并提交检测报告单;负责对污染事故和突发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和调查工作,及时报告污染状况,提供相关监测资料等工作。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办公地址:

临夏市城东三路建设大厦七楼

六、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早上8:30-11:40;下午14:30-17:30

七、联系方式:

0930-6214228

八、主要负责人情况

马福平,现任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局长,联系电话:1399300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