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2023-00011 | 主题分类 | 人事信息 |
发文字号 | 临市府人[2023]13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01 | 发布日期 | 2023-09-01 |
标 题 | 关于魏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临市府人〔2023〕13号
关于魏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市委任字〔2023〕45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党组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研究,决定:
魏 薇同志任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彦波同志挂职担任临夏枫临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挂职时间为1年(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赵明辉同志任市生态绿化中心副主任;
苗文俊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李 玲同志任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谷 寅同志任市政务中心副主任;
张思斌同志任东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免去:
魏 薇同志市生态绿化中心副主任职务;
苗文俊同志市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副所长职务;
李 玲同志市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副所长职务;
谷 寅同志折桥镇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张思斌同志东关街道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雷春强同志市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所长职务;
唐东晖同志城郊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贾岚芳同志市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马 俊同志市政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章 敏同志临夏枫临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职务。
以上涉及企业职务任免的,按有关章程规定程序办理。
临夏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