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1013956984P/2022-44697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发文字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2-05-07 发布日期 2023-07-20
标        题 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七批(受理编号27号)信访投诉问题办结情况

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七批(受理编号27号)信访投诉问题办结情况

发布时间:2022-05-07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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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4月18日交办的第七批第27号信访投诉问题办结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七批第27号交办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接到“临夏市城郊镇州气象局隔壁有一养殖场,养牛500多头,养羊2000多只,占地约四、五亩,畜禽粪污臭气熏天,夏天尤为严重,严重影响了周边单位和住户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该情况已持续多年。”问题的交办通知后,市政府分管领导立即组织召开会议,专题交办安排,明确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城郊镇配合办理。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养殖场为临夏市陇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该养殖场属临夏市广临长廊项目畜禽规模养殖场(户),于2002年10月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0亩,圈舍面积3800多平方米。现存栏羊450 多只,骆驼7峰,牛4头。群众反映该场存在臭气现象的信访举报问题属实。

针对此问题:一是细化措施,制定方案。此信访问题即是涉及公共利益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也是涉及邻避效应问题,对此问题整改,市政府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召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镇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召开交办会,专题听取行业部门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细化靠实整改责任。二是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坚持标本兼治、破立并举的原则,通过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落实清理圈舍粪便,启用粪污发酵处理设施,彻底清扫场区环境卫生,开展喷洒消毒除臭作业等即时性措施,立即消除臭气。同时,邀请州农业农村局相关专家,对防治工作精准把脉,提出科学建议,列出了具体整改的时限和任务,目前已经完成了场区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的清理工作,彻底消除了隐患。三是建章立制,长效监管。全面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临夏市肉羊养殖场生产管理制度》要求,进一步厘清、靠实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并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畜禽养殖污染行为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同时,《育肥羊饲养管理技术规范》要求,采取科学技术指导、业务技能培训等寓管理与服务的方式,不断提升养殖的规范化、科学化、无害化水平,有效杜绝污染问题的发生。四是开展测评,取信于民。5月5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养殖场附近5户居民开展了整改工作满意度测评,经测评,群众均对整改工作表示满意。

经现场复查复核,该信访投诉问题已得到彻底整改,现已办结。

二、办理交办信访投诉问题的主要做法

一是实事求是,以人为本。此信访问题即是涉及公共利益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也是涉及邻避效应问题,在整改工作中我们采取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既通过落实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切实解决了群众诉求,同时,采取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严防敷衍应对、搞“一刀切”,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理解认可。

二是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按照生态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镇村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通过立即落实清理圈舍粪便,启用粪污发酵处理设施,彻底清扫场区环境卫生,开展喷洒消毒除臭作业等即时性措施,立即消除臭气。同时,邀请州农业农村局相关专家,对防治工作精准把脉,提出科学建议,列出了具体整改的时限和任务,并于5月5日全面完成了场区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的清理工作,彻底消除了隐患

三是疏堵结合、补齐短板。采取科学技术指导、业务技能培训、邀请专家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开展上门服务、主动服务。同时,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临夏市肉羊养殖场生产管理制度》,对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养殖企业采取严管重罚的措施,倒逼责任落实。

三、目前整体办理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整体办理情况。接到此信访问题后,通过落实清理圈舍粪便,启用粪污发酵处理设施,彻底清扫场区环境卫生,开展喷洒消毒除臭作业,清理场区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各项措施,彻底消除了污染隐患,群众对整改工作表示满意。目前,该问题已得到彻底整改,现已办结。

(二)存在的问题。通过此次整改工作,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短板,尤其是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方面,我们工作还做得不到位,还需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下一步,市上将进一步靠实责任,强化监管,跟踪问效,以实的举措,高的标准,严的要求,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以上信访办理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临夏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11日,共5天。

受理部门:临夏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14228

联系地址:临夏市建设大厦709室

临夏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