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9 来源:临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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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创新公开载体、丰富内容形式、主动接受监督,通过临夏市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渠道及时公开信息,现将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建设。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党组、局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安排专人负责,形成分管领导具体督办、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职能部门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与重点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讲评、同考核。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临夏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制度》、《临夏市市场监管局公开办事制度》、《临夏市食品安全新闻发布制度》、《临夏市市场监管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形式、程序等,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主动公开。

1、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如下:公开规章0项,规范性文件0项。行政许可上一年度项目数量7671项,本年度递减3376项,处理决定数量4296项;行政处罚上一年度项目数量28项,本年度递增7项,处理决定数量35项,行政强制上一年度项目数量19项,本年度递增4项,处理决定数量23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上一年度0项,本年度新增0项,处理决定数量0项。无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公开事项。

2、深入推进管理信息公开。持续做好人事信息公开,对人员变动、机构调整等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新和公示。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按时发布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及时公开部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3、做好监督抽检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全年发布食品抽检信息7期、及时发布随机抽查结果。公布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

4、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继续推进市场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公开,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全面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向社会发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落实“互联网+政务”、一网通办等要求,所有办理事项入驻临夏市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和完善各项业务办事指南,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

6、开设临夏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平台丰富栏目内容呈现市场监管特色。开设“食品药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等业务专题,发布预警公告、消费者提示等服务类信息,及时发布和转发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辟谣信息,向公众传递科学信息。加强主动回应关切。

(四)依申请公开。临夏市市场监管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平台建设方面。一方面,加强硬件管理,确保信息公开需求24小时响应;另一方面,加强人员管理,对照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公开。  

(六)监督保障方面。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由各分管领导按业务线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同时,对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及时更新相关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规定,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71

减3376

429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增7

35

行政强制

19

增4

2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公开方式、公开内容、公开流程、服务性方面还存在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措施,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尤其要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规范工作流程,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到位。

(三)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临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