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30 来源:临夏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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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信息中心的业务指导下,临夏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临夏州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临夏市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省州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抓手,以满足公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需求为导向,细化公开目录,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一)主动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00条、利用临夏市智慧司法司法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号等媒体推送本单位重点工作信息718条,其中:甘肃法治报3条,省司法厅采用1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条。

政府信息管理2025年司法局发布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1件,现行有效2件。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5年,临夏市司法局主要依托向甘肃省司法厅网、甘肃法治报、临夏市人民政府网投稿;向甘肃省司法厅、临夏司法、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站报送信息;通过临夏市智慧司法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抖音、今日头条号方式发布信息的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投稿、报送、发布,做到按时更新。

监督保障司法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深度和精度,提高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助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成立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对各自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确的分工,能够做到资讯类定期更新,文件类及时发布,确保各类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同时加强对网站错误表述和错链的排查,根据每月网站普查报告进行整改反馈,并做到举一反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2

 0

0 

 3

 0

 0

0

0

0

0

1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部门文件、机构简介和职能内容工作不足,存在缺少政策及解读等内容少,难以满足市民信息需求;二是主动公开的精准性有待提升,对公众关注度高的公共法律服务、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教育等重点领域的工作信息,公开的不够细,部分关键信息如办事流程中的注意事项、政策适用的特殊情形等未及时细化公开。

改进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从机制完善、能力提升、服务优化三方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提高政务信息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发布质量,明确政务信息工作重点,确保政务信息工作内容接地气、能看懂;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公开,增强公开精准性。围绕全市司法行政职能,将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流程、法治创建成果等事项列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要素,明确公开时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这一项主要报告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在此处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