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发布我市水利工作各类信息,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保障水利工作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有效促进我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我局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内容的发布,按照《临夏市水务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发布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以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作为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水利工作各类信息,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0条,政策解读13条。我局及时公开各类工作动态,全面展示水利工作成效。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类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依法治水、管水、护水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全社会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群众防灾减灾、防溺水等方面的意识,促进全市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按照办理流程和答复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满足群众对我市水利工作依申请公开内容的需求,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群众、传播政策的重要手段,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清理工作,确保水利行业管理合理有效。2025年制定规范性文件2个,为《临夏市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办法》和《临夏市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废止规范性文件2个,为《临夏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和《临夏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现行有效文件4个。严格落实文件公开属性认定工作,确保主动公开文件“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共设立部门动态等4个政府网站责任栏目,按照市政府信息中心要求,及时更新各栏目内容。为更好的展示我局工作风貌,2025年我局开通临夏市水务局微信公众号,安排专人负责全局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由分管领导负责信息审核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局办公室承担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按照《临夏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规范公示程序,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信息准确有效。对已进行公开的信息开展保密要求和网络意识形态方面的自查,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2025年我局及时维护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各责任栏目内容,有效的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2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行政执法涉企检查事项清单等基本政务信息未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效率仍需提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基础政务信息内容的发布,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提供便利;加强各类工作动态的发布,增强群众对我市水利工作的知晓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我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正面回应群众关切,及时改进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不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