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来源:临夏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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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坚持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信息公开的影响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2023年度,我局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共440条信息,其中:6条部门文件,6条政策及解读,207条财政预决算,6个行政事业性收费,8条政府预算公开,1条政府决算公开,181条部门预算公开,3条部门决算公开,22条其他财政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本年度未发布、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无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度,我局主要通过“临夏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临夏市财政局”、发布政务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和学习,及时更新发布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对政策解读工作的重视程度仍待提高,二是部门网站信息分类需进一步简化、细化,三是财政信息公开数量和范围仍需进一步扩大。2024年,我局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多措并举,改进不足,切实发挥政务公开服务作用。一是完善政策解读工作。力争做到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切实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多渠道、多维度及时解读回应社会关注的各项财政政策,切实回应群众关切。二是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我局将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梳理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归集相关财政政策信息,集中展示便于群众查询。三是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对涉财政策法规、办事指南、财务信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支出情况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临夏市财政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