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1013956984P/2022-00010 主题分类 政策及解读
发文字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2-12-01 发布日期 2022-12-01
标        题 政策解读之《关于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政策解读之《关于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22-12-01 来源:临夏市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收藏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陶正茂解读《关于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8月22日,省政府第1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并于8月31日以甘政办发〔2022〕104号印发。下面,我对这个政策文件作简要介绍。  

一、背景情况  

甘肃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把推动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稳妥促进企业投资项目落地作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有效激发了社会投资活力。我给大家介绍几个数字,一是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快速增长。2021年以来,我省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增速长期位居全国前10位。2021年我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1%,位居全国第3位,助推全省GDP破万亿元大关,其中民间投资增长16.1%,增速高于全国9.1个百分点。2022年1-7月,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2%,位居全国第5位,发挥了稳经济支撑作用,其中民间投资增长11.2%,高于全国8.5个百分点。二是企业投资项目量质齐增。我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显示,2020年、2021年、2022年1-7月,全省企业备案类项目投资额分别同比增长17.7%、57.6%、10.5%,呈现逐年增加、量质齐增的良好态势。三是项目落地时间逐年大幅缩短。通过对3536个项目抽样统计和调研,全省企业备案类项目平均落地时间(备案至开工)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7月分别为414.7天、208天、124.8天、60.6天。  

虽然我省在推动“放管服”改革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市场主体对更优营商环境的期盼还有不小的差距。全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指出“我省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营商环境仍需改善,发展瓶颈制约依然明显”,提出要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设数字政府、诚信政府,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对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制定了高标准、提出了新要求。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中,均对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提出明确要求;我省抢抓国家政策机遇、积极承接东中部产业转移,纵深推进“四强”行动、推动构建“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一大批项目亟待落地实施,前期工作亟待加快。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牢牢把握国家改革动向、找准国家政策和我省实际的契合点,创新提出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可以说是国家有要求、我省有需求、企业有期盼。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经济体制改革事项和稳经济“53”条等均将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列为重要改革事项,对改革推进作出了安排部署。  

二、工作推进情况  

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信用管项目”是一个新课题,各省都没有可供参考的成熟案例。如何将信用理念、信用手段、信用措施与项目管理深度融合,更是一项新的探索。我省提出信用承诺制改革后,锚定目标、久久为功,采取“信用+技术+项目”持续稳步推进。政策方面,2019年初,印发《甘肃省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甘政办发〔2019〕10号),在区域评估、模拟审批、容缺受理、代办服务等承诺制改革方面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2021年11月,印发《关于深化投资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甘政办发〔2021〕102号),进一步明确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时间表、路线图。今年5月,先期印发“标准地”改革指导意见。今年8月,正式印发《若干意见》,建立了全省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政策体系。技术方面,2021年初,启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工改审批系统对接工作;2021年7月建成全省投资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审批服务平台,在全国率先实现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2021年9月,推动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在全国率先实现投资项目申报、审批、调度“掌上办”。今年6月,迭代升级在线平台3.0版本,为信用承诺制改革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为确保运行顺畅,选取兰州新区、金昌市、平凉市、定西市、临夏州开展了为期半年的试点,取得良好成效。可以说,《若干意见》的印发,是我省推动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承诺制改革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的集中体现,在各方面都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准备工作。  

三、《若干意见》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包括1个总体意见和7个配套政策,其中:修订4个,即对2019年出台的区域评估、容缺受理、模拟审批、代办服务4个试行实施方案修订完善;新出台3个,即信用承诺制审批负面清单、投资项目信用管理办法和“一网通办”平台管理办法。《若干意见》是有机结合的政策体系,信用管理办法是核心,建立投资项目信用评价体系,解决信用管项目的问题。负面清单是“阀门”,通过逐年更新版本调控改革节奏。平台管理办法是辅助,建立考核评分机制,约束审批办理人员依法依规为企业做好服务。区域评估、容缺受理、模拟审批、代办服务等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了具体承诺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文件内容。  

(一)总体意见。第一部分提出了我省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遵循的指导思想,核心是“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主要原则是“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发改投资〔2021〕1813号)相关要求。同时,提出了今年年底和明年6月底前的阶段性改革目标。第二部分规定了信用承诺制改革的7种审批服务类型,即信用承诺制审批、标准地、区域评估、模拟审批、容缺受理、代办服务、用地清单制等。第三部分制定了企业投资项目从备案至竣工的8个信用承诺规程,即项目申报、秒批秒办、前期辅导、信用承诺、项目受理、审批办理、按标施建、竣工验收。第四部分介绍了负面清单、信用管理办法和平台管理办法3个配套政策。第五部分明确了组织领导、考核评估、宣传引导3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二)关于负面清单。一是不适用信用承诺制的投资项目清单,主要包括7种类型的项目;二是不适用信用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主要包括14个部门的69类审批事项;三是不适用区域评估的审批事项清单,主要包括4个部门的8类审批事项。各市县将在此基础上制定“白名单”,做到“清单之外可承诺”。同时,我们将紧密关注国家改革动向,及时更新负面清单。  

(三)关于投资项目信用管理办法。第一部分明确了企业投资建设项目范围、项目信用管理部门、项目信用管理平台及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第二部分对接《甘肃省社会信用管理条例》,明确了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中的信用信息、信用主体、信用评价及信息管理。第三部分明确了信用备案证的涵义、适用范围及适用场景。第四部分提出了投资项目信用评价体系,明确了分值等次、加减分项以及分值管理。第五部分区分4个等次,提出了分级分类监管措施,督促企业守信践诺,明确了分值修复与措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关于区域评估实施方案。第一部分明确了区域评估的涵义和工作目标。区域评估是指在特定区域范围内,提前完成有关前置性评估评审工作,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提供给进入该区域的建设项目共享使用,单体建设项目审批时不再进行评估评审。第二部分提出了区域评估的实施范围和评估评审事项,即负面清单之外审批事项均可纳入区域评估。第三部分明确了区域评估的实施主体、报告编制、成果运用、费用结算等内容。第四部分提出了保障措施。  

(五)关于模拟审批实施方案。第一部分明确了模拟审批的涵义和适用范围。模拟审批是指项目在未进行用地预审前就开始进入审核程序,出具模拟审批意见,待土地出让手续完成后,将模拟审批转换为正式审批的一种审批模式。第二部分提出模拟审批的基本要求是自愿申请、高效运行、内部运作、及时转换。第三部分明确了模拟审批的条件。第四、五部分明确了模拟审批的工作流程和保障措施。  

(六)关于容缺受理实施方案。第一部分明确了容缺受理的涵义和适用范围。容缺受理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审批事项,相关职能部门先予受理和审查,在材料补齐后及时出具审批意见。第二、三部分明确了容缺受理的审批程序和保障措施。  

(七)关于代办服务实施方案。第一部分明确了代办服务的涵义和实行范围。代办服务是指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无偿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指导、协调、代办等各类服务的一种服务方式。第二部分提出了代办服务的基本要求,即自愿委托、无偿代办、灵活定制、高效合法。第三部分明确了代办服务机构、代办员、项目单位的职责及分工。第四部分明确了代办服务的业务流程及服务类型,结合省内改革经验,提出建立“1+X”工作机制、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套餐式审批服务等模式。第五部分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督查督导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八)关于“一网通办”平台管理办法。第一部分明确了“一网通办”各组成平台关系、统一代码制度。建设“一网通办”平台的目的,就是通过构建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协同机制,推动优惠政策“不来即享”、审批事项“一网通办”、监督管理“一网统管”。第二部分提出了“一网通办”平台管理机制,包括综合管理部门、阶段管理部门及应用管理部门的职责;各级政务大厅工作专班组建及工作职责。第三部分提出通过项目预警、红黄灯、好差评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第四部分提出建立审批服务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