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2026-00018 | 主题分类 | 信息公开 |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2026-07-28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 标 题 | 临夏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死亡未注销户口人员注销户口工作的公告 | ||
为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冒用或继续使用死亡人员户口身份证件从事非法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和临夏州公安局《关于组织开展死亡未注销户口人员信息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临夏市公安局将对死亡人员超期或长期不注销户口进行处理。
一、应注销人员名单
二、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
1、办理地点:死亡人员户籍地所在派出所户籍窗口
2、所需材料
申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死亡人员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推断书)》→法院宣告死亡生效书→殡葬机构火化证明);
3、委托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逾期处理措施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仍未办理注销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死亡医学证明管理规定》等法规,直接注销户口,并收回未缴销的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临夏市公安局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