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2023-00011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2023-05-04 | 发布日期 | 2023-05-04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市工信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关于印发《市工信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工业企业:
现将《市工信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8日
市工信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全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 2023 年省、州、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安排部署,深刻汲取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新井“2.22”煤矿坍塌事故和广河县三甲集镇“3.19”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具体安排,根据临夏市安委会〔2023〕3号文件精神,市工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和重点领域,进一步织密织牢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精准落实安全生产防控措施,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各企业以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为抓手,在排查整治期间,对各自企业重点生产部位进行一次全面再排查,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安全生产隐患。
三、工作安排
为使各项工作目标落于实处,取得切实成效,此次全面排查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企业自查阶段,在企业自查中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紧紧围绕专兼职人员是否落实,是否持证上岗,企业相关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企业应急预案是否运行正常、水、电防护装备是否正常使用、液态氨使用关键部位警示标语、生产事故防范措施是否健全、消防设备是否正常使用;消防通道通道是否畅通等内容展开,务求实效。
第二阶段为检查整治阶段,由我局协调组织市相关部门技术力量突击检查阶段,届时我局将按上述企业自查安排为主要内容开展全面专项整治,在此阶段中,我局视企业自查工作落实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开展工作:纺织企业重点查消防设施是否配套,是否正常使用;茶饮料企业:重点查原材料库房消防措施是否得力;液态氨企业:重点查压力容器是否按期检验;其他企业清查水电隐患。工作中对我局安排予以积极落实,工作积极主动措施得力的企业,针对其在全面排查中查出的不足,我局将向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协调技术部门帮助企业解决;对工作敷衍塞责自查措施不力的企业,将协调市应急管理局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上报市安委会、通报市场监管、消防等行政执法技术部门介入;对此次全面专项整治工作各项安排置若罔闻、高接低放,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又不采取任何实质措施的企业,我局将与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等行政执法技术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加大依法处罚力度,直至企业隐患消除。
第三阶段全面总结阶段,主要任务是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企业,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导落实,督促企业及时上报隐患整改结果。全面总结此次全市工业企业、液态氨企业管理全面排查工作的得失,认真查找不足,努力提高监管效力。
四、工作要求
(一)各工业企业及液态氨使用企业管理自查自纠进展、部分前一阶段省州市检查中限期整改的企业,务必于4月24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以及整改结果报我局备案。
(二)各企业要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对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加大对企业员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