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1013956984P/2024-00058 主题分类 政策及解读
发文字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7-17 发布日期 2024-07-17
标        题 【政策宣传】临夏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

【政策宣传】临夏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临夏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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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贴对象为具有本地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申请两项补贴的残疾人需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窗口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分档补贴标准,城市低保及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生活补贴按每人每月110元标准执行;农村三、四类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70元标准执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残疾等级和类别为智力、精神、肢体、视力一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四种的多重),智力、精神二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两种的多重)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每人每月110元标准执行,残疾等级和类别为听力、言语一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两种的多重)和肢体、视力、听力、言语二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四种的多重)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