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临夏州2022 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2 来源:临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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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住建局:

全面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兴局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建村〔2021〕306号)《甘肃省财厅甘肃省住建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房改造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综〔2021〕63号)等文件求,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结合州实际,州住建局制定了《临夏州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及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农村危房动态监测改造和农房改造工作。

件:《临夏州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案》



临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1日




附件:

      临夏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施方案

为全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局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建村〔2021〕306号 )、《甘肃省财甘肃省住建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危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综〔2021〕63号)等文件求,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切实做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结合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以习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对住建工作重要指示批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造,持续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巩固拓展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重点工作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作用,以农村低收入群体(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本生活出行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贫户为重点,继续做好新增危房动态监测和改造。

1.持续开展农村住房动态监测。各县市要持续开展农村住房动监测,通过农户主动申请、基层干部定期走访排查、县级住部门筛查预警、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等方式,及时排定因灾新增和自然新增危房,实现动态监测制度化、常态化,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改造

2.及时销号解决新增危房。各县市在动态监测过程中新发 现的危房农户,参照执行《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规定,合理确定到户补助标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符合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要及时按改造程序,紧盯时间节点,逐户明确改造措施,积极组织实施改造并严格落实质量巡查及竣工验收制度,确保新建住房工程质量。对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补助范围,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抗震改造补助。同年度已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户不得入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范围。

3.扎实做好危旧房屋拆除。各县市要切实消除直接危险,步提高房屋整体质量,对辖区内长期无人居住的坍塌农房及垣断壁,积极联系督促农户尽快拆除;2022年新增危房户,按照建新拆旧的原则,督促农户拆除原有危房。

4.严格落实动态监测报送制度。各县市要充分发挥乡(镇) 府和村“两委”作用,对重点对象、重点住房(3层及以上、房30年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的农村自建房)、重点域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及时掌握农村住房安全状况。落实住房动态监测逐级上报(村报乡镇、乡镇报县市、县市报州)制度,于每月20日前报送州住建局。

(二)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各县(市)要在实现保障对象住房安全应保尽保的前提下,同步实施农房抗震改造,按照《甘肃省农村房屋抗震性能评估技术导则(试行)》和《甘肃省农村抗震房屋新建与加固技术导则(试行)》要求,结合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乡村建设行动、风貌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细化落实措施,根据摸排情况,合理确定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可向改造意愿强、数量多的村集中连片安排,原则上各县市选择集中连片支持的村不少于3 个,以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1.改造对象。本年度农房抗震改造的改造对象主要是仅有(院)住房并经鉴定不满足抗震设防目标要求的农村低收体等重点对象。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由相关行业部门认定,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现严重困难家庭。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可将经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纳入农房抗震改造范围,进行整治。对即将列入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其他补助项目、规划近年内进行村庄拆迁撤并的区域及其他按法律法规不能享政府扶持政策的农户,不得纳入改造范围。

2.改造程序。农房抗震改造对象确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执行农户自愿申请、农房抗震鉴定、村级评议、乡镇核汇总上报、县级审批的程序。一是改造申请以户为单位,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二是村委会重点对农户拟改造房屋是否为一住房进行民主评议; 三是乡镇政府进行相关资格条件审核;是县市住建局组织认定鉴定和审批(县市住建局组织专业技术人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需要鉴定的房屋,依据《甘肃省农村房屋抗震性能评估技术导则》进行认定鉴定)。

3.改造方式。各县市要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抗震造方式,引导农户根据农房抗震鉴定结果、经济状况和改造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拆除重建、加固改造等抗震改方式。农房抗震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对于基础条件好、集中连片的区域,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引导农户选择有资施工企业统建,推广适合的农房抗震改造技术、新型节能保建造技术材料和新型装配式农房,鼓励结合抗震改造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推进水冲式厕所入户改造和建设,在保障安全性的同时降低能耗和农户采暖支出,提高农房节能水平,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4.改造标准。农房抗震改造后房屋须符合《建筑抗震设计 规范》(GB50011-2010)《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2008)、《甘肃省农村房屋抗震加固改造建设技术导》等有关标准要求,改造后房屋必须有上下圈梁、构造柱、拉结筋等抗震措施,保证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达震设防标准。

5.补助标准。抗震改造农户可享受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补助标准按照《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年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中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各县市要综合考虑农户经济贫困程度、建筑节能技术以及新型结构体系、改造方式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本县市类分档次具体补助标准。

(三)强化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综合管理。切实加强对实施房改造、抗震改造房屋建设的全过程监管,引导农户依法依改造建设,落实乡村建设行动总体要求,着力建设功能现代、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农房。

1.科学规划选址。农房建设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 规划,要尊重村民合理意愿,统筹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农房建设需求、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在依取得的宅基地上进行建设,严禁乱占耕地建房。做好农房建选址,对场地进行安全性评价或评估,新建农房要避开自然发地段,合理避让泥石流、山洪、滑坡、崩塌、风口、地震断裂带等地质灾害危险区,不在陡坡、冲沟、行洪河道、地、地质塌陷区和其他灾害易发区域内选址建房。

2.质量安全管理。对于通过新建方式实施抗震改造的,农设计方案要符合抗震要求,可选用县级以上推荐使用的通图集或有资质的单位的设计方案,也可参照《甘肃省农村抗震房屋新建与加固技术导则(试行)》,由培训合格的农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施工任务并对施工质量安全负对于通过加固方式实施抗震改造的,县级住建部门应组织业机构出具加固改造方案并指导实施,也可参照《甘肃省农抗震房屋新建与加固技术导则(试行)》,由培训合格的农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施工任务并对施工质量安负责。县市住建局和乡镇政府要加强农房抗震改造的指导,施工过程中及时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设计、工要求的要及时告知农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3.功能设计现代。新建农房要按照“先科学设计,后按图 造”的原则,统筹考虑给排水、强弱电、清洁取暖、卫生户厕、污水处理等功能,既可使用《临夏州乡村振兴农房建设风造推广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注册执业人员进行设计。在农房建设过程中,各县(市)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对农房建设者给予适当设计费用补,以保证农户带设计建房。

4.建筑风貌乡土。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积极继承、发传统建筑的特征要素,推行能体现地方性、民族性和当地特的多元化风貌设计,注重提取、继承地方村镇传统住宅原有构筑方式所反映出的屋顶形式、山墙特征、立面构成肌理、运用等要素,使之体现传统特色。传统村落范围内的农房抗改造要符合所在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要求,坚持分散分户改造主的建设方式,传承弘扬传统建造技艺,减少对传统民居风貌的破坏。

5.加强工匠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完善农村建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引导支持不同工种的乡村建筑工匠联合开展农房建设施工,大力推乡村建筑工匠队伍建设,采取线上教育和线下实操方式积极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分批培养工匠人才,提升乡村建筑工专业技术水平,颁发接受培训证书和从业资格证书,优先推荐参与乡村建设工程,充分发挥乡村建筑工匠保障农村建量安全的重要作用。

6.严控建材质量。提高农民建材选购质量安全意识,引导民在正规建材市场购买具有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的建材。在保农房建筑结构安全前提下,结合传统习俗、农户经济承受力等因素,筛选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生态适用的新型结构系、抗震设防措施和建筑节能技术等,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和高延性混凝土等绿色建材应用。

(四)做好农村住房改造竣工验收及档案管理。改造项目工后,县市住建局、乡镇政府要指导农户按照有关要求进行量验收,形成验收意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足额拨付补助资严格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案包括农户申请、审核审批、抗震鉴定、施工协议、竣工验和资金拨付等材料,加固改造的还应包括加固技术方案或设图纸等材料。各县市按照必要、精简原则,确定档案格式内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房抗震改造工作,继续做好农村住房动态监测和新增危房改,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财政资金,实把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纳入议事日程,加强督查调度,进工作任务落实。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市要进一步靠实责任、狠抓落。要做好补助对象确认审核审批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极回应群众关切。健全进度调度、台账管理制度、安全质量理、日常监督检查、信息档案完善等工作,每月20日前将农抗震改造进度报送州住建局,并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农抗震改造任务。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县市要严格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各项要求,规范使用已提前下达的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补助金。要综合考虑农户经济贫困程度、建筑节能技术以及新型构体系、改造方式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本县市分类分档次具体补助标准。积极协调将既有农房抗震鉴定、农房抗震 、竣工验收、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利有序推进。对于确需农户自费的技术服务项目,要做好收标准的管理工作。要逐步构建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信贷和社会捐助支持的多渠道农房抗震改造资金投入机 。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通过投工投劳和互助等降低 造成本。

(四)加大政策宣传。各县市要利用多种方式宣传农村改造、农房抗震改造相关政策。总结和宣传农房抗震改造工经验和成效,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加强农房建设管理队伍设,强化住建、镇村干部政策培训,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人技术保障。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专业技能、安全知识、抗震改造等方面培训,提高农村建筑工匠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发挥农村建筑工匠保障农房质量安全的重要作用

系人:梁华                  电 话:0930-6212733(兼传真)

邮 :cxk2733@126.com

附 件: 1.2022年度新增危房动态监测统计表

2.2022年度农房抗震改造工作进展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