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1013956503M/1970-44741 主题分类
发文字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2-01-29 发布日期 2022-01-29
标        题 关于《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1-07-008、012、013、016地块用地布局、性质及指标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关于《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1-07-008、012、013、016地块用地布局、性质及指标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29 来源:临夏市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收藏

关于《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1-07-008012013016地块用地布局、性质及指标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一、     地块基本情况:

本次拟调整地块地处临夏市西部文化综合组团,本次拟调整地块位于规划建设三路以北,环城西路以西,规划城郊路以东,规划华寺西路以南,属于《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1分区内,地块编号为01-07-008、012、01-07-013、01-07-016。

地块占地面积为4.31公顷,合64.65亩。

二、     上位规划解读

原《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为:

地块01-07-008用地性质为医院用地(A51),总面积为0.06公顷,合0.9亩;建筑退北侧华寺西街10.0米、退东侧环城西路10.0米。

地块01-07-013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R21),总面积为0.15公顷,合2.25亩;建筑退南侧建设三路10.0米、退东侧环城西路10.0米。

地块01-07-016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R21),总面积为4.10公顷,合61.5亩;建筑退北侧华寺西街10.0米、退南侧建设三路10.0米。

调整前用地控制指标如表所示:

调整前地块用地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属性

用地

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

限高

绿地率

停车位

01-07-008

医院用地

0.06

公顷

1.2

30%

18m

30%

12

01-07-013

住宅用地

0.15

公顷

2.4

30%

36m

30%

36

01-07-016

住宅用地

4.10

公顷

2.5

30%

36m

30%

1026

三、     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50180-2018

5、《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建设部令第7号);

6、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规[2012]28号)

7、国家其它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

四、     调整的主要内容

1、分割出01-07-016地块东端条状地块;

2、将分割出的01-07-016东端条状地块保留原用地性质,并将01-07-008地块用地性质由医院用地调整为住宅用地,与上述条状地块、01-07-012地块、01-07-013地块进行合并,合并后编号为01-07-008,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划分后01-07-016西侧地块性质、编号不变;

对上述调整后的01-07-008、01-07-016地块用地指标进行如下调整:

 

 

地块指标调整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属性

用地

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绿地率

停车位

调整前

01-07-008

医院用地

0.06

公顷

1.2

30%

18m

30%

12

01-07-013

住宅用地

0.15

公顷

2.4

30%

36m

30%

36

01-07-016

住宅用地

4.10

公顷

2.5

30%

36m

30%

1026

调整后

01-07-008

住宅用地

0.39公顷

2.9

20%

80m

35%

1.2/

01-07-013

住宅用地

0.15公顷

2.9

20%

80m

35%

1.2/

01-07-016

住宅用地

3.77

公顷

2.9

20%

80m

35%

1.2/

居住区内部停车位数量按照1.2个/户的标准进行配置,且应配建不少于总停车位总数10%的充电车位,所有车位应具备充电设施工程安装条件。

五、     调整的必要性:

1、推进城中村改造进程的必要

鉴于基础设施不完善、火灾隐患等“城中村”固有顽疾严重影响了居民正常的生活,随着拟调整地块所处街区周边均已先后开发利用,01-07-013、016地块是当前临夏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重点地段。其中,01-07-013地块规划用地面积性较小、开发潜力较低,不能满足该地块内部居民的原址安置及改善人居环境的需求,因此调整相关地块用地布局及指标,可以加快推进西关社区城中村改造进程,改善中心城区人居环境。

2、促进地块统一开发的必要

由于拟调整地块01-07-013与地块01-07-016东侧地块位于所处街区边缘位置,用地划分导致016地块东端形状狭长,不利于开发建设;013地块面积较小,可开发性较低,在实际建设过程中,013地块及016地块东端不利于土地集约开发与利用。

鉴于当前01-07-012地块南部沿街未开发建设部分因历史原因无法根据以往相关资料出具规划条件,为推进街区更新进程,该地块更适宜与01-07-013、016地块统一开发建设:即分离出01-07-016地块东端部分,并适当调整01-07-013地块与01-07-016地块指标,使其与01-07-012地块整体开发利用,实现土地集约利用最大化。

3、落实规划主干道的必要性

根据现状调研,拟调整地块01-07-008位于环城西路(红线宽度40米,已建成规划主干路)与华寺西街(红线宽度30米,未建成规划主干路)两条规划主干道交叉路口,于01-07-008地块已建成的西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主体在规划华寺西街的道路红线上,为尽快落实、拓通规划主干路——华寺西街,西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要拆除。

4、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的需要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中指出:要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大力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健全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

为了突破土地资源瓶颈对经济发展的制约,坚持走内涵挖潜,节约集约用地之路,拟调整街区地块用地布局优化后,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适当提升土地控制指标,将土地利用率最大化,为城市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国土资源保障。

综上所述,通过此次调整,可以改善城中村人居环境,充分推进土地协调、高效开发,拓通城市主干道华寺西街从而促进城市骨架路网的落实,最大程度上整合利用碎片化土地资源,故本次调整符合当前集约利用土地的政策精神。

所以本次01-07-008、012、013、016地块用地布局、性质及指标调整是十分必要的。

六、     调整的可行性

1、法律层面的可行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及《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对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都有明确的要求,故本次控规具备法律法规层面的可行性。

2、规划层面的可行性

(1)用地性质调整的可行性

①根据《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居住用地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为非强制性内容。

②对于涉及地块医院用地布局内容的调整,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可与居住用地联合建设,建议本次调整后的居住用地内规划布局同等规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调整前地块的公共服务职能。故本次调整对于片区内公共服务设施总体布局结构没有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01-07-008、012、013、016地块用地布局与性质的调整在规划层面具有可行性。

2)用地指标调整的可行性

随用地性质的调整,其用地指标应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地块用地指标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甘肃省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程(DB62/T25-3048-2010)》相关规定及《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体系。

因此,01-07-008、012、013、016地块用地指标的调整在规划层面具有可行性。

3、建设层面的可行性

拟调整的01-07-008、012、013、016地块地质情况良好,不在地质灾害及洪水淹没范围内,且场地平整,建设条件良好,地块内建设对地块周边已建成空间的影响较小。故此次调整具备建设层面的可行性。

综上所述,本次对《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1-07-008、012、013、016地块用地布局、性质及指标的调整是可行的。

七、     公示时间:30天(20220128日至20220227日)

八、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临夏市自然资源局(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调整论证或放弃权利。

联系电话(传真):0930-6232023

联系地址:临夏市北滨河东路临夏市自然资源局

邮编:73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