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1013956503M/1970-44741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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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2-01-29 发布日期 2022-01-29
标        题 关于《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2-01-030、033地块用地布局及指标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关于《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2-01-030、033地块用地布局及指标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29 来源:临夏市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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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2-01-030033地块用地布局及指标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一、     地块基本情况:

本次拟调整地块位于临夏市老城区,红园东街以东,红七路以南,西关路以西,红园新村路以北,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2分区内,地块编号为02-01-030、033。

拟调整02-01-030地块占地0.73公顷,合10.95亩;02-01-033地块占地1.47公顷,合22.05亩。

二、     上位规划解读

原《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为:

02-01-030地块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地块占地0.73公顷,合10.95亩;02-01-033地块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地块占地1.47公顷,合22.05亩。

具体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3-1 调整前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属性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绿地率

停车位

02-01-030

行政办公用地

0.73公顷

1.8

40%

24m

30%

86

02-01-033

住宅用地

1.47公顷

2.4

30%

36m

30%

353

三、     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50180-2018

5、《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建设部令第7号);

6、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规[2012]28号)

7、国家其它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

四、     调整的主要内容

本次调整地块编号为02-01-030原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02-01-033原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本次调整将02-01-030地块中的0.05公顷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住宅用地,调整部分与地块02-01-033地块合并,合并后地块编码为02-01-033,同时该地块指标随之调整,02-01-030地块指标及编码保持不变。结合《控规》其他建设控制指标体系,建议拟调整用地指标如下表所示:

地块指标调整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属性

用地

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绿地率

停车位

调整前

02-01-030

行政办公用地

0.73公顷

1.8

40%

24

30%

86

02-01-033

住宅用地

1.47公顷

2.4

30%

36

30%

353

调整后

02-01-030

行政办公用地

0.68公顷

1.8

40%

24

30%

86

02-01-033

住宅用地

1.52公顷

2.9

20%

80

35%

1.2/

居住区内部停车位数量按照1.2个/户的标准进行配置,且应配建不少于总停车位总数10%的充电车位,所有车位应具备充电设施工程安装条件。

五、     调整的必要性:

1、推进城市建设,提高居住品质

本次拟调整地块02-01-030、033位于老城综合服务组团,02-01-033地块现状处于待开发状态,场地内多为村民自建房,整体环境品质较差。

为加快城市建设,提升区域整体居住品质,本次对02-01-033地块部分用地指标进行调整,使得建筑密度进一步降低,绿地率相应提高,提升了区域的居住品质及环境质量。同时,02-01-030为临夏州公安局,该地块内现状仍存在部分农宅,根据市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临夏州公安局宗地图,该部分民宅未划入州公安局宗地范围之内,为统一整治,彻底改善区域品质,故将该部分农宅所占0.05公顷用地划入到02-01-033地块,本次调整不会对州公安局用地完整性产生负面影响。

2、推进防洪体系建设,筑牢城市安全防线

本次拟调整地块毗邻红水河,为尽快推进红水河防洪体系建设,需对河道沿线部分农宅进行拆除,通过本次调整,随着02-01-033地块高品质住宅小区项目的落地,将妥善解决拆迁安置问题及社会矛盾,从而进一步推进了红水河防洪体系的建设,筑牢城市安全防线。

3、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的需要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中指出:要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大力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健全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将土地利用率最大化,为城市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国土资源保障。

02-01-033地块位于临夏市老城区,该区域城市开发建设量大、用地资源紧张,故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的需求尤为迫切。本次通过部分地块用地指标调整,可进一步提升现有建设用地利用率,符合当前集约利用土地的政策精神。

六、     调整的可行性

1、法律层面的可行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及《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对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都有明确的要求,故本次控规具备法律法规层面的可行性。

2、规划层面的可行性

此次02-01-030地块用地布局调整不影响相关单位利益权属问题,同时02-01-033地块用地指标调整符合《甘肃省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程(DB62/T25-3048-2010)》及《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体系。

因此针对02-01-030、033地块用地布局及指标的调整是可行的。

3、建设层面的可行性

拟调整地块及周边地质情况良好,场地平整,02-01-033地块整体处于待开发状态,限制因素小,建设条件良好。故此次调整具备建设层面的可行性。

综上所述,本次对《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2-01-030、033地块的调整是可行的。

七、     公示时间:30天(20220128日至20220227日)

八、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临夏市自然资源局(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调整论证或放弃权利。

联系电话(传真):0930-6232023

联系地址:临夏市北滨河东路临夏市自然资源局

邮编:73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