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503M/1970-44741 | 主题分类 | |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2022-01-29 | 发布日期 | 2022-01-29 |
| 标 题 | 关于《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2-01-030、033地块用地布局及指标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 ||
关于《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2-01-030、033地块用地布局及指标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一、 地块基本情况:
本次拟调整地块位于临夏市老城区,红园东街以东,红七路以南,西关路以西,红园新村路以北,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2分区内,地块编号为02-01-030、033。
拟调整02-01-030地块占地0.73公顷,合10.95亩;02-01-033地块占地1.47公顷,合22.05亩。
二、 上位规划解读
原《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为:
02-01-030地块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地块占地0.73公顷,合10.95亩;02-01-033地块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地块占地1.47公顷,合22.05亩。
具体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3-1 调整前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 用地属性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地率 | 停车位 |
02-01-030 | 行政办公用地 | 0.73公顷 | 1.8 | 40% | 24m | 30% | 86个 |
02-01-033 | 住宅用地 | 1.47公顷 | 2.4 | 30% | 36m | 30% | 353个 |
三、 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50180-2018
5、《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建设部令第7号);
6、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规[2012]28号)
7、国家其它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
四、 调整的主要内容
本次调整地块编号为02-01-030原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02-01-033原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本次调整将02-01-030地块中的0.05公顷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住宅用地,调整部分与地块02-01-033地块合并,合并后地块编码为02-01-033,同时该地块指标随之调整,02-01-030地块指标及编码保持不变。结合《控规》其他建设控制指标体系,建议拟调整用地指标如下表所示:
地块指标调整一览表
地块编号 | 用地属性 | 用地 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地率 | 停车位 | |
调整前 | 02-01-030 | 行政办公用地 | 0.73公顷 | 1.8 | 40% | 24米 | 30% | 86 |
02-01-033 | 住宅用地 | 1.47公顷 | 2.4 | 30% | 36米 | 30% | 353 | |
调整后 | 02-01-030 | 行政办公用地 | 0.68公顷 | 1.8 | 40% | 24米 | 30% | 86 |
02-01-033 | 住宅用地 | 1.52公顷 | 2.9 | 20% | 80米 | 35% | 1.2个/户 |
居住区内部停车位数量按照1.2个/户的标准进行配置,且应配建不少于总停车位总数10%的充电车位,所有车位应具备充电设施工程安装条件。
五、 调整的必要性:
1、推进城市建设,提高居住品质
本次拟调整地块02-01-030、033位于老城综合服务组团,02-01-033地块现状处于待开发状态,场地内多为村民自建房,整体环境品质较差。
为加快城市建设,提升区域整体居住品质,本次对02-01-033地块部分用地指标进行调整,使得建筑密度进一步降低,绿地率相应提高,提升了区域的居住品质及环境质量。同时,02-01-030为临夏州公安局,该地块内现状仍存在部分农宅,根据市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临夏州公安局宗地图,该部分民宅未划入州公安局宗地范围之内,为统一整治,彻底改善区域品质,故将该部分农宅所占0.05公顷用地划入到02-01-033地块,本次调整不会对州公安局用地完整性产生负面影响。
2、推进防洪体系建设,筑牢城市安全防线
本次拟调整地块毗邻红水河,为尽快推进红水河防洪体系建设,需对河道沿线部分农宅进行拆除,通过本次调整,随着02-01-033地块高品质住宅小区项目的落地,将妥善解决拆迁安置问题及社会矛盾,从而进一步推进了红水河防洪体系的建设,筑牢城市安全防线。
3、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的需要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中指出:要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大力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健全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将土地利用率最大化,为城市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国土资源保障。
02-01-033地块位于临夏市老城区,该区域城市开发建设量大、用地资源紧张,故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的需求尤为迫切。本次通过部分地块用地指标调整,可进一步提升现有建设用地利用率,符合当前集约利用土地的政策精神。
六、 调整的可行性
1、法律层面的可行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及《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对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都有明确的要求,故本次控规具备法律法规层面的可行性。
2、规划层面的可行性
此次02-01-030地块用地布局调整不影响相关单位利益权属问题,同时02-01-033地块用地指标调整符合《甘肃省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程(DB62/T25-3048-2010)》及《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体系。
因此针对02-01-030、033地块用地布局及指标的调整是可行的。
3、建设层面的可行性
拟调整地块及周边地质情况良好,场地平整,02-01-033地块整体处于待开发状态,限制因素小,建设条件良好。故此次调整具备建设层面的可行性。
综上所述,本次对《临夏市控制性详细规划》02-01-030、033地块的调整是可行的。
七、 公示时间:30天(2022年01月28日至2022年02月27日)
八、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临夏市自然资源局(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调整论证或放弃权利。
联系电话(传真):0930-6232023
联系地址:临夏市北滨河东路临夏市自然资源局
邮编:73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