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尽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市建设大厦7楼(731100) 电话:0930-621422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相关承诺文件 |
1 | 临夏精诚医院变更项目 | 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民主西路106号 | 临夏精诚医院 | 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民主西路106号。2023年4月,临夏市中山医院更名为临夏精诚医院,项目占地面积4800㎡,主要科室为外科、中医科、内科、儿科、妇产科等,不设牙科。本次变更新增40张床位,门诊量新增30人/日,医院职工新增10人,部分科室分布发生变化;变更后项目接待门诊量为100人/日,床位设置100张,医院职工50人。项目总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为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3.3%。 | 一、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及食堂油烟。污水处理设施要进行封闭并在处理设施检修口周边喷洒生物除臭剂,在加药间加设换气扇加强通风,经处理后,确保产生臭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排放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烟油废气通过厨房专用烟道达标排放,确保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规定要求。 二、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医疗废水、化验室冲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后排至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临夏市污水处理厂。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地下水源头防控,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治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含污介质下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三、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中药渣、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实验室培养基、标本等废弃物。生活垃圾、中药渣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临夏鹭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卫生处理;医疗废实验室培养基、标本等废弃物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同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指定指南》(试行)做好一般工业固废的台账管理工作,危险废物收集过程应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15-2012)规定。 五、切实做好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贮存间的设置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制作环境标识;危废暂存间贮存设施地面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要进行基础防渗。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和设施,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建立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有效防范因污染物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环境、施工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