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临夏市亿家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清真火锅牛油就业扶贫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8-23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收藏

临市环表审〔202305

 

关于对临夏市亿家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清真火锅牛油就业扶贫工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临夏市亿家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报送的由甘肃恒信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临夏市亿家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清真火锅牛油就业扶贫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枹罕镇石头洼村。项目占地面积2666.8㎡,新建500㎡火锅牛油生产车间1座及200㎡冷藏库。项目总投资860.32万元,环保投资为19.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2%。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该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因此,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报告表》可作为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计、建设与环境管理的依据。

项目建设应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做到环保投资及时足额到位,发挥环保投资效益,改善和保护环境。

、项目建设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大气扬尘管控,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要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有效抑制施工扬尘。施工现场设封闭围挡,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及时清扫,洒水抑尘;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及时冲洗,保持出入口通道及周边清洁;对于施工场地内堆存的沙石、颗粒状物料做到及时苫盖或采取喷水抑尘措施。

(二)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环境敏感点设立临时隔声屏障,采取减震措施。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机械设备,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进度,严禁夜间施工,施工车辆出入现场应低速、禁鸣,确保施工场界昼间噪声值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内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弃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务必做到“即产即清”,严禁乱堆乱倒建筑垃圾,产生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临夏鹭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卫生处理,严禁就地焚烧。

(四)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严禁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五、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二)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脱色工序产生的废白土、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和污泥、油渣、废过滤渣、废包装材料及废油和废导热油。生活垃圾、废白土、栅渣和污泥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临夏鹭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卫生处理;油渣、废过滤渣、废包装材料综合利用或外售;废油和废导热油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同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指定指南》(试行)做好一般工业固废的台账管理工作,危险废物收集过程应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15-2012)规定。

(三)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废气、熬制废气(油烟)、车间异味及污水处理站恶臭。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确保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熬制过程全封闭,产生的冷凝废水经储罐储存后排入污水处理站,不凝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确保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4554-93)标准要求;每日清理车间垃圾,进行地面冲洗和消毒,设置风机对车间实施通风换气,减少车间异味产生;建设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定期添加除臭剂减少恶臭产生,确保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四)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三级标准后,定期拉运至临夏市污水处理厂。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地下水源头防控,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治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含污介质下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五)切实做好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贮存间的设置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制作环境标识;危废暂存间贮存设施地面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要进行基础防渗。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和设施,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建立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有效防范因污染物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环境、施工安全。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建设地点、内容、性质、规模、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临夏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临夏市直属队负责该项目环境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及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落实。项目竣工后,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完成环境保护验收。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临夏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

2023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