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2026-00018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2026-07-23 | 发布日期 | 2026-07-23 |
| 标 题 | 临夏市供排水公司关于困难群体水价优惠政策的通知 | ||
各位自来水用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惠民政策,切实保障我市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用水需求,减轻低收入家庭经济负担,根据《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临夏市城镇自来水价格的通知》(临州发改价格〔2025〕53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公司供水服务实际,就辖区困难群体水价优惠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惠对象 本通知适用于临夏市供排水公司管网供水范围内,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特困户、低保户、困难职工、军烈属、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家庭。 二、优惠标准 (一)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家庭,每月每户用水量不超过4立方米(含4立方米)的,免收水费;超出部分,全部按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收取。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费为2.35元/m³。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仍按《临夏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临夏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批复》(临市府发〔2015〕256号)文件执行0.95元/m³,水资源税0.2元/m³,随水价一并征收。 (二)优惠叠加说明:困难群体水价优惠与其他水价优惠政策不叠加,按最优政策执行。 三、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申请条件 1. 属于临夏市供排水公司供水服务范围内的居民用水户; 2. 持有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特困证、低保证、困难职工证明、军烈属证明、残疾军人证等相关资格证件; 3. 用水地址与证件登记地址一致,且为家庭实际居住地址。 (二)所需材料 1. 《临夏市困难群体水价优惠申请表》(可在公司各营业网点领取);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特困证、低保证、困难职工证明、军烈属证明、残疾军人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 水费缴费户号和近期水费缴费凭证。 四、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临夏市供排水公司各营业所网点提交申请。 (二)资料审核:经公司相关营业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交由信息中心复核、统一执行。 (三)政策生效:复核通过后,自次年起执行水价优惠政策;优惠资格有效期1年,期满后需重新提交材料审核。 (四)便民服务:如有对政策疑问的用户可拨打相关辖区营业所电话进行咨询。 五、其他事项 (一)困难群体水价优惠政策实行“一户一策、动态管理”,若用户户籍、住房、相关认定资格等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到辖区营业所办理变更手续;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优惠的,一经查实,取消优惠资格,追缴违规减免水费。 (二)公司定期与市民政局对接,核对困难群体信息,确保政策精准落实。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四)咨询电话: 0930-6230000(小马供水热线)、0930-6230058(城内营业所)、0930-6315366(城南营业所)、0930-6230088(城北营业所)、0930-6230068(城外营业所、智能收费室)、0930-6292911(枹罕人饮站) 临夏市供排水公司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