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1013956984P/2022-00007 主题分类 信息公开
发文字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2-12-26 发布日期 2022-12-26
标        题 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倡议书

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2-12-26 来源:城北办 浏览次数:

字号:

收藏

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倡议书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临夏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将于2022年12月31日结束,错过参保时间,将无法享受2023年度看病购药医保报销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取“政府出大头,个人出小头”方式筹集医保基金,财政补贴610元,个人缴纳350元。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新冠疫情防控三年来,党和政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第一时间将新冠肺炎患者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新冠病毒疫苗研制成功后,党和政府又果断决策,由医保基金支付全民疫苗及接种费用,有效降低了新冠病毒肺炎的重症率、致死率,构筑起了一道群体免疫的安全屏障。当前,我市已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但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速度快、隐匿性强,社会面传播风险依然存在。每个人年龄结构、健康状况、基础疾病各异,感染新冠病毒后出现的症状也因人而异,免不了要进行对症治疗,花费不等的医药费用。要看病就要用医保,科学应对新冠疫情,医保显得尤为重要。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保障制度。近年来,医保报销范围逐年扩大,报销比例不断提高,报销方式更加便捷。生活中,未及时参保的居民,在突发疾病住院时,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将给家庭造成很大经济负担。十年医保不抵一次住院报销!

   广大居民朋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我们倡议:请您积极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增添一份保障!

临夏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