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2026-00032 | 主题分类 | 信息公开 |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2026-04-28 | 发布日期 | 2026-04-28 |
| 标 题 | 【城北关注】临夏州2026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适老化智能家居补贴公告 | ||
二、补贴对象
常住临夏州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不以房屋归属及房屋是否初装为限制性因素。
三、补贴原则
(一)需求导向,突出重点。聚焦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优先考虑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
(二)自愿申请,公平普惠。尊重老年人及其家庭意愿,符合条件者可自愿申请。
(三)一户一补,限额补贴。以老年人家庭为单位,每户在本方案有效期内享受一次补贴,总额控制。
(四)先报先补,预算约束。根据补贴申报先后顺序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四、补贴范围
补贴范围以《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适老化智能家居产品补贴目录(2026年度)》(附件1)为准,该目录主要涵盖生活辅助智能类、监测预警智能类、环境适配智能类及健康管理与照护智能类产品。
超出目录范围的购置费用以及居家适老化改造所需材料费、装修费、人工费等不予补贴。
五、补贴标准
在合理的需求范围内购置指导目录内的适老智能家居产品,补贴标准应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30%,每户补贴总金额不超过2万元。
六、补贴时限
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对在此期间内购置的适老智能家居产品予以补贴,补贴资金补完即止。
七、补贴流程
原则上通过“甘快办”(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线上申请;对于存在应用智能技术困难且家庭成员无法提供有效帮助的老年人,乡镇人民政府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必要协助。
1.申请备案。通过“甘快办”上传《甘肃省适老智能家居产品购置需求表》(附件2)、老年人身份证、户口簿、房屋结构图或场景照片等材料,由乡镇人民政府对是否符合补贴条件及其需求合理性进行审核,3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对需求符合实际的报县级民政部门,不符合实际的予以驳回,并说明原因;县级民政部门根据资金实际,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意见(对因资金暂时用完的,可以延期出具意见),确保补贴资金使用精准、高效。
2.购买申报。老年人家庭备案成功后20日内(超出期限备案资格失效、备案金额回收),自主选择销售信誉好、质量有保证、价格可承受的供货商购置安装,并索要支付凭证及发票,对购置物品进行拍照(显示时间),安装完成后通过“甘快办”补充提交支付凭证和发票、照片、申报补贴承诺书(附件3)、申请人确定的银行账户及开户行相关信息,申报补贴。
3.审核拨付。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件后,会同村(社区)进行现场核查,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对申请内容进行复核,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确定的银行账户;对虚报冒领等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八、咨询电话
临夏州民政局 0930-6244632
临夏市民政局 0930-6238994
临夏县民政局 13321348509
康乐县民政局 15593002756
永靖县民政局 13993036700
广河县民政局 0930-5622030
和政县民政局 0930-5508251
东乡族自治县民政局 18894412021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民政局0930-7729944
电话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附件:
1.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适老化智能家居产品补贴目录(2026 年度)
2.甘肃省适老智能家居产品购置需求表
3.申领补贴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