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2022-00001 | 主题分类 | 政策及解读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9-08 | 发布日期 | 2022-09-17 |
标 题 | 城郊镇各项惠民政策 |
临时救助金给付
一、事项类别
行政给付
二、实施机关
临夏市民政局
三、受理范围及对象
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四、设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甘政发〔2014〕121号)。
五、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要求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是否必要 |
书面申请书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户口本、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重大疾病证明、受灾情况、家庭遭遇突发事件等困难证明资料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六、审批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49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49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各自镇民政办申请--镇审核--市民政局审批--金融机构代发
九、办理地址
服务窗口:城郊镇政府服务中心4号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一、事项类别
行政给付
二、实施机关
临夏市民政局
三、受理范围及对象
本市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是低保对象的可享受坤纳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四、设立依据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意见》(甘政发〔2016〕13号)。
五、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要求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是否必要 |
书面申请书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五保证、残疾证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银行账号或“一折通”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六、审批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各自镇民政办申请--镇审核--市民政局审批--金融机构代发
九、办理地址
服务窗口:城郊镇政府服务中心4号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困人员认定
一、事项类别
行政给付
二、实施机关
城郊镇人民政府
三、受理范围及对象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以下简称“三无”),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四、设立依据
1、《甘肃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省政府令〔2016〕125号)
五、申请材料
户口本、户主身份证、残疾证、婚姻证明、疾病状况证明、房产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说明。
六、审批时限
申请、审核、审批时限49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一榜公示、镇(街道)审核、二榜公示、民政局审批、三榜公示、落实待遇。
九、办理地址
服务窗口:城郊镇政府服务中心4号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一、事项类别
行政给付
二、实施机关
临夏市民政局
三、受理范围及对象
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四、设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临州办发〔2015〕3号)精神
五、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要求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是否必要 |
书面申请书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户口本、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重大疾病证明、受灾情况、家庭遭遇突发事件等困难证明资料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六、审批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49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49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各自镇民政办申请--镇审核--市民政局审批--金融机构代发
九、办理地址
服务窗口:城郊镇政府服务中心4号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一、事项类别
行政给付
二、实施机关
城郊镇人民政府
三、受理范围及对象
对持有临夏市户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临夏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符合临夏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城乡居民家庭实施的基本生活救助。
四、设立依据
1.《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36号)
2. 《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98号)
五、申请材料
户口本、户主身份证、残疾证、婚姻证明、疾病状况证明、房产证明
六、审批时限
申请、审核、审批时限49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一榜公示、镇(街道)审核、二榜公示、民政局审批、三榜公示、落实待遇。
九、办理地址
服务窗口:城郊镇政府服务中心4号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