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2025-00071 | 主题分类 | 信息公开 |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2025-12-12 | 发布日期 | 2025-12-12 |
| 标 题 | 城郊镇关于共建清朗网络空间、规范网络行为的倡议书 | ||
辖区广大群众朋友们:
互联网已深入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获取信息、沟通交流、表达意见的重要平台。营造一个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城郊镇人民政府呼吁广大居民朋友,从自身做起,规范网络言行,坚守法律与道德底线,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在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上网,理性表达
在网络讨论中保持清醒头脑,不跟风、不煽动、不谩骂。发言讲事实、遵法理,多一分理性思考,少一点情绪冲动,让网络空间充满理性交流的声音,而非对立与攻击。
二、尊重他人,友善沟通
网络交流,贵在真诚。尊重他人观点与习惯,不恶意嘲讽,不人身攻击,不泄露他人隐私。做到有话好好说,有理慢慢讲,让善意与理解成为网络沟通的桥梁。
三、抵制谣言,明辨是非
不制造、不轻信、不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面对可疑信息,主动核实来源,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争做网络空间的“清朗卫士”,维护信息传播的真实性。
四、严守底线、弘扬正气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传播违法违规和低俗不良内容,不参与网络欺诈、谩骂攻击等行为。牢记公民责任,以积极健康的言行,传播正能量,维护公序良俗。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违法行为和不文明举动,都将承担相应后果:
一、不实言论、攻击谩骂等行为,会破坏邻里和睦、社区和谐,损害个人声誉和人际关系,受到社会舆论的批评与谴责。
二、若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若因散布谣言、侮辱诽谤等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还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清朗的网络空间,需要你我共同守护。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每一次发言做起,从每一条信息转发起,自觉践行文明上网,用实际行动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共建我们健康、向上、温暖的精神家园!
临夏市城郊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