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2025-00070 | 主题分类 | 信息公开 |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2025-11-19 | 发布日期 | 2025-11-19 |
| 标 题 | 城郊镇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倡议书 | ||
辖区广大群众:
蓝天白云、空气清新的环境是我们每个人心中的向往,然而日益严峻的大气污染影响着我们每个人的身心健康和幸福生活。为进一步改善提升镇域内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共建美好明天,城郊镇党委、政府呼吁全镇群众积极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中来。在此,我们向大家提出以下倡议:
一、自觉做大气污染防治的践行者。自觉坚持健康文明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在生活和工作中尽量选择步行、骑行、公共汽车等绿色出行方式,督促家人减少私家车使用频率;使用清洁能源,自觉抵制烟煤和劣质煤;不焚烧生物燃料和乱扔生活垃圾;拒绝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露天烧烤,合理健康饮食,自觉承担环保社会责任。
二、自觉做大气污染防治的守护者。在生产经营中,请您自觉承担环保社会责任,履行治理和减排义务,绿色文明施工,减少建筑扬尘;完善除尘设施,确保达标排放;规范经营行为,治理餐饮油烟;升级改造锅炉,提高能源质量。
三、自觉做大气污染防治的宣传者。在生产生活中,请您立即行动起来,争当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宣传员,积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宣传绿色环保知识,努力提升大家的环保意识,用自己的行动去感染身边的每一个人,形成“人人重视环境,人人治理环境,人人爱护环境”的浓厚氛围,为建设美丽城郊汇聚正能量。
四、自觉做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者。大气污染防治人人有责,每个人都有义务劝阻他人,监督他人。请您主动关心、支持、配合环保工作,主动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中来,制止身边和周围的人焚烧荒草、垃圾,劝导身边的人积极使用环保煤炭,自觉抵制散煤、劣质煤等。敢于监督制止举报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争做保护大气环境的忠诚卫士。
让我们携起手来,争做大气污染防治的践行者、守护者、宣传者和监督者,共同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来,使我们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临夏市城郊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