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1013956984P/2023-00003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发文字号 制发机构 城南街道办事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3-07-11 发布日期 2023-07-11
标        题 城南街道为民办事指南

城南街道为民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07-11 来源:城南街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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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街道为民办事指南
序 号权力清单办理条件所需资料办理流程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具有临夏市城市户口,且居住本市;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申请书;
2.户口簿和全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成员有外出打工的提供收入证明;
4.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结(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借(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患病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
8.户主1寸彩照4张。
1.户主申请;
2.社区入户核查,公示拟保名单;
3.街道审核,进行公示;
4.民政局审批,进行公示;
5.民政局发证。
2临时救助1.具有临夏市城市户口,且居住本市;    
2.因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的基本生活困难。
1.全户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全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低保证或家庭收入证明;                          
4.致贫原因证明材料;
5.理赔、受助情况证明材料;
6.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书面申请;
2.社区审核;
3.办事处审核;
4.市民政局审核及拨款。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具有临夏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非从业居民;             
2.2011年7月1日前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个人不再缴费,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
1.户口本;
2.身份证。
1.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到社区登记;
2.已经登记居民携带身份证到农业银行或者农商银行缴费(或微信缴费)。
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有临夏市户籍,凡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1.户口本;
2.身份证。
1.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到社区登记;
2.已经登记居民携带身份证到农业银行或者农商银行缴费(或微信缴费)。
5一孩二孩生育保健服务证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收养子女、继子女)或政策允许生育的夫妻.1.社区出具基本情况调查报告;
2.填写申请生育第二孩审批表;
3.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4.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和其它有关证明);
5.夫妻双方2寸合影照片一张。
街道卫健办审核并发证 
6再生育保健服务证1.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子女经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再婚夫妻(不含复婚)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3.再婚夫妻(不含复婚),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及子女,再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3.民族自治地方的夫妻双方均系农村居民,其中双方或者一方系东乡、裕固、保安族以及居住在人口稀少的牧区、林区的藏、蒙古、撒拉、哈萨克族,已生育两个子女,要求再生育的。
1.填写申请再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再生育申请承诺书;
2.双方所在社区、街道计生办出具的婚育证明及公示函;
3.结婚证原件(属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和其它有关证明):复印件各2份;
4.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各2份;
5.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2份;
6.残疾证和三甲县级以上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相应病例、抱养证、伤残证、公证书、复印件各2份(无原件的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章子);
7.夫妻双方与共同生活子女的2寸彩色合影照1张。
1.夫妻申请;
2.街道计生办审核公示报市人口局审核批准。
7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申请1、申请家庭为临夏市城镇户籍;
2、临夏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77元/月;
4、申请家庭成员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1、《临夏市廉租补贴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优抚对象政策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
2.社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初审、公示;
3.办事处复审、民主评议、二次公示;
4.上报市房产局进行审批。
8公共租赁住房申请1、申请家庭为临夏市城镇户籍,且家庭人口2人以上;
2、正在享受租赁补贴的住房困难家庭;
3、临夏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4、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77元/月;
5、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6、在具备以上五种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城市优抚对象、老弱病残和纯女户等弱势群体的配租问题。
1、《临夏市城镇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临夏市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证》;
3、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提供);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优抚对象政策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其它与收入、住房、车辆及户籍有关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向社区提出申请;
2.社区进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初审、公示;
3.办事处进行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复审、二次公示;
4.上报市房产局进行审批。
9残疾证办理1.具有辖区城镇户口;
2.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1.本人户口及身份证复印件;
2.2寸免冠白底彩照5张。
1.残疾人本人或亲属提出申请;
2.社区、办事处提供办证咨询服务;
3.本人或亲属到市残联进行具体办理(行动不便的上门服务)。
10残疾人两项补贴1.残疾人低保户、智力一、二级、精神一、二级、肢体一级;
2.肢体二级、视力二级、听力、言语一、二级。
1.本人或监护人户口本、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2.本人手写申请一式三份;
3.填写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4.一寸白底照片3张。
1.残疾人本人或亲属提出申请;
2.社区、办事处提供两项补贴审批表;
3.市残联审批;
4.市民政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