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1013956984P/2023-00005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发文字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3-03-22 发布日期 2023-03-22
标        题 东关街道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东关街道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2 来源:东关办 浏览次数:

字号:

收藏

东关街道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贯彻意见和我州实施方案,始终保持街道安全生产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全力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结合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狠抓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处理,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加大违法违规问题处理力度,坚决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进一步规范辖区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内容

对辖区内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突出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燃气、消防、烟花爆竹、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依法精准严厉打击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等各类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2022年修订版)要求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道路交通方面,严厉查处“两客一危一校”车辆、五不两确保”措施不落实;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酒驾毒驾,无证驾驶、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非客运车辆(船舶)违法载客;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客运车辆擅自变更行驶路线或驾驶员私拉乱运、异地经营;客车不进客运站、在旅客集散地非法违法载客;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等非法违法行为。

建筑施工方面,严厉查处无资质、无许可非法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或违法转包、分包工程;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随意压缩建设工期;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非法违法行为。

危险化学品方面,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未经正规设计,未进行试运行备案,未经安全设施复工验收进行建设施工和投入生产运行;未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估、备案;未对生产化学品进行登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

城镇燃气方面,严厉查处燃气管道“带病”运行,违规穿越密闭空间,被违规占压、包封,第三方违规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规就要求;未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超许可范围经营,从业人员无证上岗,企业不落实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非法违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燃气,违规存放使用气瓶;生产销售和安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设备和配件;燃气项目违法违规建设,非法违法转包、分包、挂靠,未验收合格投入使用;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安装后不能正常使用等非法违法行为。

消防领域方面,严厉查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辖区内企业、建筑工地、居民集居区以及车站、码头、超市、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违章动火作业;“三合一”、“多合一”、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等非法违法行为。

烟花爆竹方面,严厉查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存在“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出租、转让生产经营许可证;违法经营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未经许可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未按规定建立烟花爆竹流向监控系统或不投入使用等非法违法行为。

民用爆炸物品方面,严厉查处超许可品种、数量的生产销售行为以及其他非法生产中销售、储存民用爆炸物品;销售民爆物品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无证、证照不全或超出许可期限;民爆物品管理不到位,存在现场管理混乱、流向登记不规范现象等非法违法行为。

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及有限空同作业安全方面,严厉查处粉尘涉爆企业危险场所设置不规范;除尘系统安全技术措施得不到保障;粉尘爆炸危险作业杨所动火措施不规苑、无定期清扫制度或执行不力;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未严格实施作业审批制度、未坚持“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程序等非法违法行为。

特种设备方面,严厉查处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过期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使用非法、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有效期特种设备、无证上岗的;伪造许可证书、检验检测报告;非法生产使用简易升降机、拼装电梯、非法锅炉、报废气瓶;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枝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露天使用的特种设备(包括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公共杨所电梯等存在严重安全隐忠未消除仍在使用等非法违法行为。

水利方面,严厉查处非法从事水利建设活动;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施工企业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无证、不按许可要求非法采砂等非法违法行为。

文化和旅游方面,严厉查处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旅游业务;旅行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措施不落实;旅行社租用未取得旅游包车证的旅游车辆、未审核旅游包车运营资质和驾驶员资格及车辆安全状况;未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星级宾馆、A级景区等按照旅游业国家标准评定的旅游经营者未达到相关标准中的旅游安全要求等非法违法行为。

油气长输管道方面,严厉查处“打孔盗油”等严重危害管道安全违法行为;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对局部腐蚀减薄、管体几何变形等隐患未及时采取加强腐蚀防护、换管等治理措施;在管道安全距离内取土、采砂石、爆破、堆放重物、排放腐蚀性物质、使用机械工具挖掘施工、挖塘、修渠、修晒场、修建水产养殖场、建温室、建家畜棚圈、建房以及修建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在管道安全距离周边违规开挖、钻孔、施工、种植、爆破;存在管道占压、安全距离不足、管道穿跨人口密集区等安全隐患;管道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非法擅自建设和运行、“带病”投产运行;未制定切实可行的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未配备专业巡线员、救援队伍和抢险设备,未对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管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建立完整档案;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工作安排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采取常态化方式开展,坚持多部门联合整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改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地毯式专项行动。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要求,各自牵头组织本辖区、各行业领域专项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社区、街道安委办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街道主要领导要坚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各股室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抓好本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要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将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各社区各股室要全面部署、不留死角,要抓好关键行业领域,特别是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打非治违”工作。

(三)铁腕整治,提高效率。街道安委办成立专门的“打非”队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同时建立由街道统一领导、相关单位参与的“打非治违”联合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合力。

(四)综合治理,着为长效。各社区各股室要通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常握安全生产实情,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网络监督作用,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930-6312369)和举报邮箱(lxdgjd@163.com),鼓励群众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