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1013956984P/2023-00008 主题分类 政策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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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3-04-26 发布日期 2023-04-26
标        题 2023年征兵政策解读

2023年征兵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26 来源:东关街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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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条件

(一)政治条件

征集服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道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而英勇奋斗。具体条件要符合《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及有关规定。

(二)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n以上。

体重符合下列标准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男性:17.5≤BM<30;女性:17≤BMI<24(BMl=体重(kg)/身高(米)平方)

色盲、色弱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者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

具体条件要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

(三)基本条件

男兵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本专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在校生宽至26周岁。

女兵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及在校生中征集,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上半年女兵征集。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上半年征集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二十三周岁。

二、2023年应征报名时间

男兵: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上半年);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下半年);男兵报名前需完成网上兵役登记(网址和流程:https://www.gfbzb.gov.cn/z/bmgl2023/index.jsp)。

女兵:2023年1月1日至2月10日(上半年);2023年7月1日至8月10日(下半年)。

三、甘肃省优待政策

依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士职业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军区 关于印发甘肃省激励大学生等参军入伍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政策规定,参军入伍享受下列优待政策:

(一)政治有地位

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现役军人享有优先购票、优先进站,在机场值机、安检、登机都有专门通道。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免费或价格优惠。

军人、军人配偶、军人未成年子女在军队医院享受免费医疗,军官、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在军队医院享受优惠医疗。

(二)经济有补偿

1.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本科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2.甘肃省实行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制度,大学毕业生(含上半年入伍的高校毕业班学生),按照本科以上毕业生10000元、专科毕业生7000元发放奖励金。在校生(含新生)按照本科7000元、专科5000元发放奖励金。

3.甘肃省实行进藏兵(含高原条件兵)一次性奖励金制度,按照每人10000元标准发放。

4.从甘肃省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其入伍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95%发放,每年发放两次,每服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以2022年入伍的义务兵为例,服役两年发放家庭优待金约4.67万元。对在高原服役的义务兵增发家庭优待金,增发标准按照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30%确定,每人发放约1.5万元。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在退役后发放,补助标准按退役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100%发放,以2022年入伍的义务兵为例,退役时每人可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约2.5万元。

6.大学生返乡应征,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核算报销差旅费,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1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100元的伙食补助。应征青年服义务兵役期间,每年为其父母安排一次免费体检,参照当地企事业单位职工体检标准执行。

(三)成长有进步

1.大学生士兵同等条件下服役年满一年,且取得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可以提前优先选取为军士。本科毕业生套改为二期军士(中士)第二年,专科毕业套改为二期军士(中士)第一年。

2.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服役满一年,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及训练成绩优秀,政治立场坚定,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可参选大学毕业生提干。

3.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服役满一年,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周岁(截至当年1月1日),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及训练成绩优秀,政治立场坚定,志愿献身国防事业,可报考军校。

4.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专业课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所在高校于7月颁发毕业证书。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专业课学习与实习,所在高校于3月中旬前组织完成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7月颁发毕业证书。

(四)退役有保障

1.从甘肃省入伍的普通本科毕业生退役后,所在高校具备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在退役两年内应获得推荐免试该校硕士研究生资格。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我省高校参军入伍毕业生均单列指标推荐为高校优秀毕业生。

2.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参军入伍的高职(专科)翌年毕业生,已取得规定学分,可免毕业实习,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3.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4.从甘肃省入伍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10%—15%的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全省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招录计划安排40%的名额,定向招录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已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保留其身份和行政事业编制,组织关系、行政关系随转,服役年限计入工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全省每年拿出国有企业招聘总数不低于5%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并纳入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招聘信息同步提交同级人社部门在网上公开发布。鼓励在职国有企业员工应征入伍,入伍前签订《甘肃省国有企业征集适龄青年退役复职返岗协议书》,所在企业为其保留劳动关系和岗位,并发放入伍当月全部工资、奖金及补贴,服役期间享受在职员工除工资性收入外的福利待遇。服役年限计入本企业工作年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条件的创业者,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7.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的政策(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一次性领取退役金)。此外,服役满12年或平时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由政府直接安排工作。

 

(来源:中共征兵网,中国甘肃网,临夏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