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2022-00001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9-10 | 发布日期 | 2022-09-10 |
标 题 | 东区街道关于印发《社区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
东区街道各社区为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增强社区工作者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一、建立政务公开责任制度,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度。社区书记为社区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指导社区的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分管人员为具体责任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终端落实。重点难点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政务公开纳入社区年度考核内容。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形势分析制度。社区领导班子定期召开分析政务公开工作形势,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社区每半年召开一次居民代表会议,听取他们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建立政务公开宣传制度,提高居民对政策规定的知晓率。一是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社区工作者结合自身分管的工作向群众宣传政务公开的政策规定和条令规章,公开办事程序。二是明确政务公开宣传途径。一方面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通过组织大型宣传活动有针对性的组织宣传。另一方面把相关政策规定制作成宣传板长年置于社区科普画廊、法制宣传教育专栏长期开展宣传。同时在开展日常工作中加强宣传,社区在办事大厅设立政策规定公示板,储备各种宣传单。社区要在与居民的接触中面对面的宣传。
临夏市东区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