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1013956984P/2023-00011 主题分类 政策及解读
发文字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3-07-20 发布日期 2023-07-20
标        题 临夏州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暑假期间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临夏州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暑假期间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3-07-20 来源:东区街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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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州“双减”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取得了一定实效,为巩固和深化“双减”成果,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暑期将至,临夏州教育局温馨提醒您:


一、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家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若孩子确有需要参加校外非学科培训,不要盲目跟风从众,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听取孩子的意见,尊重孩子兴趣爱好的原则;二是多与孩子沟通,遵循孩子自愿参加的原则;三是遵循青少年成长规律,不加重孩子心理和生理负担的原则。

二、谨慎选择培训机构。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前要做到“三看”:一看办学资质,合法的培训机构必须持有教育行政部门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二看教师资质,从事校外培训的教师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质能力证明;三看培训许可范围,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项目必须在审批、登记的许可范围之内。请家长查阅教育部门公布的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或登陆全国中小学生校外机构管理服务平台(https://xwpx.eduyun.cn)查验机构是否合规,是否具备办学资质,同时关注办学内容,分辨类别,选择符合规定的课程。

三、规范缴纳培训费用。为防止校外培训机构出现“卷款跑路”“退费难”等问题,请家长在缴费时要把握好“三个节点”:一是与培训机构签订规范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版)》;二是缴费时请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费用、且不超过5000元;三是将培训预交费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缴入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妥善保管缴费凭证,切勿缴现金或通过其他形式缴费,如机构未建立预收费监管账户,请家长不要报名缴费。我们郑重提醒家长,请不要轻信机构的口头宣传、广告标语、口头承诺,自觉主动抵制培训机构给予的“折扣”、优惠预存等诱惑。

四、自觉抵制违规培训。校外培训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家长要认清并自觉抵制“三种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一是任何以“教育科技、教育咨询、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自习托管、免费伴学、软件体验”以及各类夏令营等名义开展的隐形变异学科类违规培训行为;二是未取得办学资质无证无照开展培训和取得办学资质但超范围开展培训的行为;三是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和参与有偿补课、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或诱导强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行为。四是不参加以游学、研学、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的学科培训活动。我们特别提醒家长:非法的无证机构不能去!一旦发生退费纠纷、安全事故等,您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请家长自觉抵制无证办学、违规办学行为。

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请家长选择场地宽敞、房屋结构安全、消防通道畅通、安保人员和监控设施配备齐全、建立了预收费监管账户等安全保障条件好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加强孩子在培训过程中的防欺凌、防性侵、防溺水、交通安全等教育,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同心、同向、同行,构建和谐共育环境,一起守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同时我们将持续加强对校外培训的监管和检查,欢迎家长朋友对发现的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和无证办学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再次感谢您对临夏教育的支持!


最后,祝您和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健康、充实、快乐的暑假!                   


监督举报电话:


临夏州教育局     0930—6225449

临夏市教育局     0930—6317797

临夏县教育局     0930—3222157

永靖县教育局     0930—8832243

康乐县教育局     0930—4421469

广河县教育局         0930—5622029

和政县教育局     0930—5524942

积石山县教育局     0930—7722958

东乡县教育局        0930—6923007



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