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2026-00101 | 主题分类 | 信息公开 |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2026-09-24 | 发布日期 | 2026-09-24 |
| 标 题 | 【喜报】南龙镇滨河社区成功获评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 ||
南龙镇滨河社区成功获评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这份国家级荣誉,是对南龙镇滨河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南龙镇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取得的丰硕成果,极大鼓舞了全镇各族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信心。
南龙镇滨河社区聚居汉、回、东乡、保安、撒拉等 8 个民族群众,一直以来,社区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创新推行 “1355” 互嵌式发展模式,精心打造 “滨河一家亲” 特色品牌。坚持党建引领,健全 “两委统揽、支部主抓、党员示范” 三级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 “红石榴” 主题党课、石榴籽课堂。从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五个维度推进互嵌建设,搭建各族群众交流平台,依托传统节日开展联谊活动,开展技能培训助力群众增收,依托网格治理、红石榴议事会化解民生难题,建好用好暖心驿站、幸福食堂、心灵解语室等,用心做好 “一老一小” 关爱帮扶,推动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实现从混居向深度融合转变。
下一步,南龙镇滨河社区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扩大各族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广度与深度,不断增进各族群众情感认同,推动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奋力谱写南龙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