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2023-00010 | 主题分类 | 政策及解读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21 | 发布日期 | 2023-09-21 |
标 题 | 临夏州综合福利院公告 |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州民生保障相关工作要求,全力维护特困老人、孤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合法权益,提高我州特困老人和孤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水平,充分发挥民政福利机构兜底保障职能,临夏州综合福利院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为目的,面向全州招收一批城乡特困老人及孤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集中供养。现公告如下:
一、集中供养对象
城乡特困老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进行特教或肢体矫正、康复治疗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二、集中供养条件
招收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自愿入住;
2.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原则上儿童年龄在3-12岁之间;
3.具有临夏州户籍;
4.无暴力倾向且无精神疾病、无传染病;
5.遵守州综合福利院管理制度;
6.符合其他条件。
三、程序
1.本人及监护人自愿申请;
2.村(社区)、乡镇(街道办)初审、县(市)民政局审核、州综合福利院入户复核、州民政局审批;
3.健康体检(体检费由州综合福利院承担);
4.入院。
四、事宜咨询
特困老年人咨询:马风仙 18993021430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咨询:康惠琴 13239305298
障碍儿童咨询:马金梅 18298524632
五、时间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招收,招满为止。
临夏州综合福利院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