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01013956984P/2023-00008 | 主题分类 | 政策及解读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29 | 发布日期 | 2023-03-31 |
标 题 | 【“三抓三促” 行动进行时】临夏市2023年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开始啦! |
2023年,全国妇联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救助一万元。即日起,2023年“两癌”救助摸底工作正式启动,请符合条件的临夏市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于4月20日前到市妇联进行申报登记。
请大家相互转告!
申报对象
1.申报对象本人必须是临夏市户籍;
2.截至2023年3月31日,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
3.从未享受过全国妇联、中国妇基会中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两癌”救助,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
申报流程
1.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救助个人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镇、街道妇联负责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至市妇联。
3.市妇联协调医保、卫生健康、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核实申报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填报患病妇女申报信息汇总表,在征求医保、卫生健康、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意见基础上,加盖市妇联、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公章,上报州妇联。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止。
义诊服务
1.患者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病历首页及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
申报地点
临夏市妇联(东区市统办楼2楼西侧市妇联办公室
咨询电话
临夏市妇联:
0930——6312372
联系人:
贾晓玲:13884020223
温馨提示
1.往年已申报享受过“两癌”救助的患病妇女不再重复申报;
2.基础资料由乡镇(街道)妇联收集,报送市妇联审核,再由市妇联审核后上报州妇联;
3.符合登记条件的患者,请务必带全资料,避免来回奔波。
来源:临夏市妇女